关于遴选松江区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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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松江区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为持续推动松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推动实现生态循环和绿色发展。根据《松江区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松农发〔2024〕65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松江区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1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开遴选松江区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主体。

2.服务区域:松江区。

3.服务内容:为松江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规模场提供粪肥还田全环节专业化服务,做到对养殖场产生的粪水无害化处理储存后,将无害化处理的粪肥还田。

4.服务期限:1年。

5.补贴方式和标准:中央财政资金对专业化服务主体粪污收集处理、粪肥施用到田等重点环节的服务予以适当奖补支持,补贴比例不超过总成本的30%,每亩补贴不高于100元。

二、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经 (略) 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农业企业(不包括畜禽养殖企业)等社会化服务主体。同时,具备与粪肥收集处理还田等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办公设备、作业人员、场地以及建立粪肥来源、还田信息台账等能力。

2.能够严格按照《畜禽粪便生态还田技术规范》(DB31/T1137-2019)的要求,执行《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GB/T36195)处理粪肥,发酵腐熟后,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要求,服务主体须严格控制粪肥质量,不得掺杂其他废弃杂物,确保粪肥质量达到还田要求。

3.有良好的持续运营及管理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及时、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推进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进程。

4.能依法依规开展服务活动,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不良信用记录。

5.有粪肥处理和还田经验的社会化服务主体优先考虑。

三、遴选流程

1.自主申请。有服务意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松江区农业农村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确定服务主体。区农业农村委按照项目方案要求,根据服务主体的申请资料,组织区农技中心、区疫控中心等单位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勘查、评估、确定,评审专家组提出遴选意见确定本年度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在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松江区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详见附件)

3、设施设备清单、场地照片以及其他能体现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申报时间及地点

松江区园中路1号楼410室

**日至**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7月5日-11日)向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逸晨        联系方式:*

邮箱:*@*26.com

松江区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doc



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日

附件:

为持续推动松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推动实现生态循环和绿色发展。根据《松江区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松农发〔2024〕65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松江区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1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开遴选松江区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主体。

2.服务区域:松江区。

3.服务内容:为松江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规模场提供粪肥还田全环节专业化服务,做到对养殖场产生的粪水无害化处理储存后,将无害化处理的粪肥还田。

4.服务期限:1年。

5.补贴方式和标准:中央财政资金对专业化服务主体粪污收集处理、粪肥施用到田等重点环节的服务予以适当奖补支持,补贴比例不超过总成本的30%,每亩补贴不高于100元。

二、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经 (略) 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农业企业(不包括畜禽养殖企业)等社会化服务主体。同时,具备与粪肥收集处理还田等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办公设备、作业人员、场地以及建立粪肥来源、还田信息台账等能力。

2.能够严格按照《畜禽粪便生态还田技术规范》(DB31/T1137-2019)的要求,执行《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GB/T36195)处理粪肥,发酵腐熟后,要符合《有机肥料》(NY/T525)要求,服务主体须严格控制粪肥质量,不得掺杂其他废弃杂物,确保粪肥质量达到还田要求。

3.有良好的持续运营及管理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及时、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推进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进程。

4.能依法依规开展服务活动,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不良信用记录。

5.有粪肥处理和还田经验的社会化服务主体优先考虑。

三、遴选流程

1.自主申请。有服务意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松江区农业农村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确定服务主体。区农业农村委按照项目方案要求,根据服务主体的申请资料,组织区农技中心、区疫控中心等单位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现场勘查、评估、确定,评审专家组提出遴选意见确定本年度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在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松江区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详见附件)

3、设施设备清单、场地照片以及其他能体现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申报时间及地点

松江区园中路1号楼410室

**日至**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7月5日-11日)向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逸晨        联系方式:*

邮箱:*@*26.com

松江区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doc



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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