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新坡司法所服务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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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新坡司法所服务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略) 的委托,海南 (略) (略) 龙华区新坡司法所服务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NRC-2024-010)组织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来参加密封响应。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略) 龙华区新坡司法所服务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1.2 项目编号:HNRC-2024-010

1.3 预算金额:*.61元;招标控制价:*.04元;

1.4 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 (略) 龙华区新坡司法所服务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新建建筑面积为 222.10 平方米。地上二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司法所主体建设的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包含室内外强电、弱电、消防电建设)等。

1.5 项目实施地点: (略) 龙华区新坡镇镇政府园区北侧

1.6 项目工期:90日历天

1.7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9 项目划分标段(包)情况:本次磋商不划分标段(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法规。

2.3 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 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5 其他要求:

2.5.1具有《 (略) 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打印日期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2.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4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5 提供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

2.5.6 响应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2.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2.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 采购文件获取方法

3.1 发售文件时间:2024年 7 月 06 日至2024年 7 月 12 日(上班时间:09:00至12:00;14:30至17:30时);

3.2 发售文件地点: (略) 龙华区南海大道115号友谊南海城6栋1402室;

3.3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以上资料提供完整一套复印件留存采购代理机构。

3.4 标书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10:00时,逾期不再接收。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 1 号室。

4.3 磋商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10:00时(北京时间)。

4.4 磋商地点: (略) 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 1 号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5、公告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日至**日。

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海秀中路84号龙华城投大厦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0898-*

代理机构:海南 (略)

地址: (略) 龙华区南海大道115号友谊南海城6栋1402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略) 的委托,海南 (略) (略) 龙华区新坡司法所服务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NRC-2024-010)组织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来参加密封响应。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略) 龙华区新坡司法所服务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1.2 项目编号:HNRC-2024-010

1.3 预算金额:*.61元;招标控制价:*.04元;

1.4 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 (略) 龙华区新坡司法所服务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新建建筑面积为 222.10 平方米。地上二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司法所主体建设的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包含室内外强电、弱电、消防电建设)等。

1.5 项目实施地点: (略) 龙华区新坡镇镇政府园区北侧

1.6 项目工期:90日历天

1.7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9 项目划分标段(包)情况:本次磋商不划分标段(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法规。

2.3 响应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 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5 其他要求:

2.5.1具有《 (略) 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打印日期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2.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4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5 提供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

2.5.6 响应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2.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2.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 采购文件获取方法

3.1 发售文件时间:2024年 7 月 06 日至2024年 7 月 12 日(上班时间:09:00至12:00;14:30至17:30时);

3.2 发售文件地点: (略) 龙华区南海大道115号友谊南海城6栋1402室;

3.3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以上资料提供完整一套复印件留存采购代理机构。

3.4 标书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10:00时,逾期不再接收。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 1 号室。

4.3 磋商时间:2024 年 7 月 16 日10:00时(北京时间)。

4.4 磋商地点: (略) 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 1 号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5、公告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日至**日。

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海秀中路84号龙华城投大厦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0898-*

代理机构:海南 (略)

地址: (略) 龙华区南海大道115号友谊南海城6栋1402室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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