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土房部汽车送水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土房部汽车送水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乌 (略) 土房部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Y2024WB-GK148)
中国铁路乌 (略) 现就汽车送水业务外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本项目共4个包件,各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包件1:TY2024WB-GK148-1 包件名称:红淖线、乌准线沿线站区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含税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 红淖线、乌准线沿线站区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生活饮用水 | 立方米 | 按实际发生数量清算 | 镜儿井北站:95元/m³;乌准线沿线站区:57元/m³ | 采购单价包括但不限于送水业务外 (略) 政购水费用、作业人员费用、车辆燃油保险维修、水箱清洗消毒、道路维护等业务外包工作的所有费用。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且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且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授权的分支结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对项目授权授权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两年(2023年-2024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
6.纳入中国铁路乌 (略) 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
7.投标公司所属拉水车辆、驾驶人员1年内未发生道路交通责任安全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书盖章或交管12123平台查询记录)。
8.投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收取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包件2:TY2024WB-GK148-2包件名称:兰新客专线、兰新线的沿线站区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含税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 兰新客专线、兰新线的沿线站区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生活饮用水 | 立方米 | 按实际发生数量清算 | 95.00元/m³:石板墩南站、大泉南站、红柳河南站; 83.00元/m³:思甜南站、烟墩东站、了墩北站、柳树泉南站、盐泉北站、小草湖西、红旗坎警务站、红山警务站、盐湖西站;54.00元/m³:火石泉警务区、哈密特大桥警务区、胜金北站、葡萄沟警务区、煤窑沟站;50.00元/m³:大河沿高铁站、夏普吐勒站 | 1.采购单价包括不限于送水业务外 (略) 政购水费用、作业人员费用、车辆燃油保险维修、水箱清洗消毒、道路维护等业务外包工作的所有费用。 2.采购单价:95.00元/m³:石板墩南站、大泉南站、红柳河南站; 83.00元/m³:思甜南站、烟墩东站、了墩北站、柳树泉南站、盐泉北站、小草湖西、红旗坎警务站、红山警务站、盐湖西站;54.00元/m³:火石泉警务区、哈密特大桥警务区、胜金北站、葡萄沟警务区、煤窑沟站;50.00元/m³:大河沿高铁站、夏普吐勒站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且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且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授权的分支结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对项目授权授权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两年(2023年-2024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
6.纳入中国铁路乌 (略) 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
7.投标公司所属拉水车辆、驾驶人员1年内未发生道路交通责任安全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书盖章或交管12123平台查询记录)。
8.投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收取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包件3:TY2024WB-GK148-3包件名称:奎北线、精伊霍线沿线站区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含税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 奎北线、精伊霍线沿线站区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生活饮用水 | 立方米 | 按实际发生数量清算 | 54 | 采购单价包括但不限于送水业务外 (略) 政购水费用、作业人员费用、车辆燃油保险维修、水箱清洗消毒、道路维护等业务外包工作的所有费用。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且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且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授权的分支结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对项目授权授权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两年(2023年-2024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
6.纳入中国铁路乌 (略) 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
7.投标公司所属拉水车辆、驾驶人员1年内未发生道路交通责任安全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书盖章或交管12123平台查询记录)。
8.投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收取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包件4:TY2024WB-GK148-4包件名称:南疆线沿线站区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含税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库尔勒房产公寓段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 恰尔巴格、多来提巴格、三道班、五间房、九道河、头道河、伯信特、五道班站汽车送水业务 |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生活饮用水 | 立方米 | 按实际发生数量清算 | 93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且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且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授权的分支机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对项目授权授权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两年(2023年-2024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
6.纳入中国铁路乌 (略) 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
7.投标公司所属拉水车辆、驾驶人员1年内未发生道路交通责任安全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书盖章或交管12123平台查询记录)。
8.投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收取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必须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先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谈判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至**日19时止。
3.2未在网上报名者,报价无效。
4.1,投标文件需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参会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如放弃该项目投标,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新疆 (略) 项目联系人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弃标函无故不参加投标产生的后果自负。
本项目定于**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略) 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 (略)
详细地址: (略) 河南西路1号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李磊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白宗灵
详细地址: (略) 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3楼
电 话: 0991-*
邮箱:*@*q.com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日期:**日
中国铁路乌 (略) 土房部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Y2024WB-GK148)
中国铁路乌 (略) 现就汽车送水业务外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本项目共4个包件,各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包件1:TY2024WB-GK148-1 包件名称:红淖线、乌准线沿线站区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含税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 红淖线、乌准线沿线站区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生活饮用水 | 立方米 | 按实际发生数量清算 | 镜儿井北站:95元/m³;乌准线沿线站区:57元/m³ | 采购单价包括但不限于送水业务外 (略) 政购水费用、作业人员费用、车辆燃油保险维修、水箱清洗消毒、道路维护等业务外包工作的所有费用。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且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且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授权的分支结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对项目授权授权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两年(2023年-2024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
6.纳入中国铁路乌 (略) 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
7.投标公司所属拉水车辆、驾驶人员1年内未发生道路交通责任安全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书盖章或交管12123平台查询记录)。
8.投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收取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包件2:TY2024WB-GK148-2包件名称:兰新客专线、兰新线的沿线站区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含税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 兰新客专线、兰新线的沿线站区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生活饮用水 | 立方米 | 按实际发生数量清算 | 95.00元/m³:石板墩南站、大泉南站、红柳河南站; 83.00元/m³:思甜南站、烟墩东站、了墩北站、柳树泉南站、盐泉北站、小草湖西、红旗坎警务站、红山警务站、盐湖西站;54.00元/m³:火石泉警务区、哈密特大桥警务区、胜金北站、葡萄沟警务区、煤窑沟站;50.00元/m³:大河沿高铁站、夏普吐勒站 | 1.采购单价包括不限于送水业务外 (略) 政购水费用、作业人员费用、车辆燃油保险维修、水箱清洗消毒、道路维护等业务外包工作的所有费用。 2.采购单价:95.00元/m³:石板墩南站、大泉南站、红柳河南站; 83.00元/m³:思甜南站、烟墩东站、了墩北站、柳树泉南站、盐泉北站、小草湖西、红旗坎警务站、红山警务站、盐湖西站;54.00元/m³:火石泉警务区、哈密特大桥警务区、胜金北站、葡萄沟警务区、煤窑沟站;50.00元/m³:大河沿高铁站、夏普吐勒站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且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且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授权的分支结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对项目授权授权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两年(2023年-2024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
6.纳入中国铁路乌 (略) 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
7.投标公司所属拉水车辆、驾驶人员1年内未发生道路交通责任安全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书盖章或交管12123平台查询记录)。
8.投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收取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包件3:TY2024WB-GK148-3包件名称:奎北线、精伊霍线沿线站区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含税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 奎北线、精伊霍线沿线站区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生活饮用水 | 立方米 | 按实际发生数量清算 | 54 | 采购单价包括但不限于送水业务外 (略) 政购水费用、作业人员费用、车辆燃油保险维修、水箱清洗消毒、道路维护等业务外包工作的所有费用。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且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且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授权的分支结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对项目授权授权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两年(2023年-2024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
6.纳入中国铁路乌 (略) 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
7.投标公司所属拉水车辆、驾驶人员1年内未发生道路交通责任安全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书盖章或交管12123平台查询记录)。
8.投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收取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包件4:TY2024WB-GK148-4包件名称:南疆线沿线站区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含税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库尔勒房产公寓段汽车送水业务外包 | 恰尔巴格、多来提巴格、三道班、五间房、九道河、头道河、伯信特、五道班站汽车送水业务 | 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生活饮用水 | 立方米 | 按实际发生数量清算 | 93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200万元且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是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且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授权的分支机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对项目授权授权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两年(2023年-2024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
6.纳入中国铁路乌 (略) 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
7.投标公司所属拉水车辆、驾驶人员1年内未发生道路交通责任安全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书盖章或交管12123平台查询记录)。
8.投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收取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必须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先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谈判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日至**日19时止。
3.2未在网上报名者,报价无效。
4.1,投标文件需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参会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如放弃该项目投标,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新疆 (略) 项目联系人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弃标函无故不参加投标产生的后果自负。
本项目定于**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略) 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 (略)
详细地址: (略) 河南西路1号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李磊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白宗灵
详细地址: (略) 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3楼
电 话: 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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