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泽渝建材有限公司库存谷糠粉处置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重庆泽渝建材有限公司库存谷糠粉处置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略) 库存谷糠粉处置项目(第二次)竞价公告
1、竞价概况 (略) 库房现存剩余谷糠粉493.72吨(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因后期工艺技改不再将其作为燃料使用,拟通过 (略) ,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处置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对该批次谷糠粉进行处置。 2、被出让物资概况2.1 被出让物资明细: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详细说明 |
1 | 谷糠粉 | 粒径1.5mm以内; | 493.72 | 吨 | 最终处置重量以过磅数量为准。 |
2.2被出让物资存放地点: (略) 永川区陈食办事处芋荷湾村平桥村民小组666号( (略) 内)。
2.3处置时间:中标人接出让人通知后,10日内一次性完成被出让物资以及出让人要求的一些低值易耗品或杂物的清理、转运。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 (略)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 (略) 黑名单公示为准(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 (略) 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 年6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 (略) 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6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 (略)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 (略) 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5满足竞价文件中的技术、安全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7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投标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本次竞价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竞价文件的获取4.1本次竞价文件发布自2024年 07月06日至竞价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可以在重庆 (略) (http://**)上下载竞价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出让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竞价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 (略) 上http://**)发布的竞价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 (略) 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略)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重庆 (略) 。在侧菜单,系统管理 -——信息管理——申请成为 (略) 供应商,报名参与相应的项目,并下载标书,进行报价。
4.3此项目将在重庆 (略) 系统上进行电子投标。投标单位在竞价截止日前,可实时查询,修改报价。
5、联系方式出 让 人: (略)
地 址:永川区陈食街道芋河湾村平桥村民小组666号
联 系 人:向老师
电 话:*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龙塔 (略) 288号
联 系 人:颜老师
电 话:023-*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渝北区黄 (略) 256号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电 话:023-*(09:00-17:00)
6、竞价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10时00分,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15时00分。
7、限价本次竞价设保留单价*/吨,暂估总计*.00(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整),费用包含拆除费、装车费、运费等。
投标总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序。现场物资表详见竞价文件后附表。如第一次竞价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按流标处理。
各投标人竞价时在 (略) 上填报总价,否则视为无效竞价。
8、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及退还: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人民币
二、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以对公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对公转账方式,转至比选人指定账户(工商银行重庆永川支行 *7072 , (略) )。备注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如投标人开标前未按竞价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3日内)凭转账凭证及投标人提供的收据到比选人处退还。(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同业主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到比选人处退还,中标人需提供合同副本一份及凭转账凭证并提供收据。)
9、其他条件8.1 本次竞价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7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
8.2 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未与出让人签订合同,将列入出让人的供应商负面清单,两年内不得参与 (略) 的项目投标、竞价。同时,出让人有权将本项目另行竞价确定中标人。
8.3 出让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勘查,自行报价。
8.4本次代理服务费约定金额*(人民币,下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拒缴代理费的将纳入重庆 (略) 供应商黑名单)。
10、合同主要条款9.1 回收价格:以中标价为回收价格。
9.2付款期限:*方回收 (略) 库存谷糠粉物资前1个工作日内,向*方付清该批次回收物资款。若*方不能如期支付,*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
9.3处置期限:在接到*方发出的回收通知后,*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车辆等到*方指定地点一次性完成回收。
9.4回收地点: (略) 永川区陈食办事处芋荷湾村平桥村民小组666号 (略) 内。
9.5 合同期限:本合同执行期为合同项下物资及款项交割完成,物资处理完毕。
1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10.1公示媒介:重庆 (略) http://**)发布。
10.2公示期限:3日。
12、其他补充内容11.1重新竞价:首次竞价截止时间止,合格竞价人少于3 个的,应重新竞价;
11.2二次竞价或不再竞价:按照前次竞价保留价下浮10%后重新竞价。竞价人仍少于3个的,按法定程序开标,确定中标人。重新竞价仍无投标人或有效投标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竞价。
11.3本竞价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业主。
报价函
(略) :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比选项目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报价为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元/吨(大写:________________:并按比选文件及比选合同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物资买卖合同
*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略)
出让人(以下称*方): (略)
买受人(以下称*方):
经公开竞价,确定*方为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方出让处理的物资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物资品名、数量、规格或型号及价格
1、品名: 谷糠粉 ;
2、数量: 详见合同附件 ;
3、规格:粒径1.5mm以内;
4、中标单价: 元/吨 中标总价: 元 。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期限及费用承担
交提货地点为*方现场堆放地,*方自备运输、装卸车辆到*方现场堆放地提货。拆除费、装车费、运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方自行承担。*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提货清运完毕(若遇节假日顺延)。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方提货前1个工作日内,向*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物资款(即中标总价)。*方收到全额货款后,向*方开具收据,待库存谷糠粉全部过磅完成后,10日内根据实际重量*结算单价进行结算,结算金额多退少补。
四、违约责任
1、*方应当按照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物资款、完成进场提货。逾期支付或进场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合同总额的1%向*方支付违约金;经*方催告后逾期超过10日仍未支付全额物资款或进场提货的,*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履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要求缴纳支付违约金(包括并不限于违约金处罚金)。
2、*方应在进场后10日内完成清单内所有物资的提货清运,进场后逾期未提货完毕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合同总额的1%向*方支付违约金;经*方催告后逾期超过10日提货完毕的,*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履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要求缴纳支付违约金(包括并不限于违约金处罚金)。
3、*方在撤除、装运本合同项下的物资时,不得将不同类别物资故意掺混装运,或以不正当手段在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或计量上弄虚作假,损害*方的合法权益。若*方发现*方有上述行为并经*方查证,*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方应向*方支付其不合法侵占*方物资价值的3~5倍的违约金,必要时*方有权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确保具备必要的进场提货条件,并安排专人配合办理清点、出门手续。如因*方原因导致*方无法进场提货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合同总额的1%向*方支付违约金。
五、其它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向*方所在有 (略) 提起诉讼。
2、合同签订地点:_ (略) ____
3、本合同一式*份,*方持*份,*方持*份。
*方: (略) (盖章) *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略) 库存谷糠粉处置项目(第二次)竞价公告
1、竞价概况 (略) 库房现存剩余谷糠粉493.72吨(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因后期工艺技改不再将其作为燃料使用,拟通过 (略) ,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处置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对该批次谷糠粉进行处置。 2、被出让物资概况2.1 被出让物资明细: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详细说明 |
1 | 谷糠粉 | 粒径1.5mm以内; | 493.72 | 吨 | 最终处置重量以过磅数量为准。 |
2.2被出让物资存放地点: (略) 永川区陈食办事处芋荷湾村平桥村民小组666号( (略) 内)。
2.3处置时间:中标人接出让人通知后,10日内一次性完成被出让物资以及出让人要求的一些低值易耗品或杂物的清理、转运。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 (略)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 (略) 黑名单公示为准(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 (略) 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 年6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 (略) 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6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 (略)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 (略) 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5满足竞价文件中的技术、安全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7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投标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本次竞价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竞价文件的获取4.1本次竞价文件发布自2024年 07月06日至竞价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可以在重庆 (略) (http://**)上下载竞价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出让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竞价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 (略) 上http://**)发布的竞价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 (略) 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略)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重庆 (略) 。在侧菜单,系统管理 -——信息管理——申请成为 (略) 供应商,报名参与相应的项目,并下载标书,进行报价。
4.3此项目将在重庆 (略) 系统上进行电子投标。投标单位在竞价截止日前,可实时查询,修改报价。
5、联系方式出 让 人: (略)
地 址:永川区陈食街道芋河湾村平桥村民小组666号
联 系 人:向老师
电 话:*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龙塔 (略) 288号
联 系 人:颜老师
电 话:023-*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渝北区黄 (略) 256号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电 话:023-*(09:00-17:00)
6、竞价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10时00分,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15时00分。
7、限价本次竞价设保留单价*/吨,暂估总计*.00(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整),费用包含拆除费、装车费、运费等。
投标总报价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序。现场物资表详见竞价文件后附表。如第一次竞价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按流标处理。
各投标人竞价时在 (略) 上填报总价,否则视为无效竞价。
8、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及退还: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人民币
二、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以对公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对公转账方式,转至比选人指定账户(工商银行重庆永川支行 *7072 , (略) )。备注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如投标人开标前未按竞价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3、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3日内)凭转账凭证及投标人提供的收据到比选人处退还。(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同业主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到比选人处退还,中标人需提供合同副本一份及凭转账凭证并提供收据。)
9、其他条件8.1 本次竞价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7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
8.2 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未与出让人签订合同,将列入出让人的供应商负面清单,两年内不得参与 (略) 的项目投标、竞价。同时,出让人有权将本项目另行竞价确定中标人。
8.3 出让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勘查,自行报价。
8.4本次代理服务费约定金额*(人民币,下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拒缴代理费的将纳入重庆 (略) 供应商黑名单)。
10、合同主要条款9.1 回收价格:以中标价为回收价格。
9.2付款期限:*方回收 (略) 库存谷糠粉物资前1个工作日内,向*方付清该批次回收物资款。若*方不能如期支付,*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有权终止合同。
9.3处置期限:在接到*方发出的回收通知后,*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车辆等到*方指定地点一次性完成回收。
9.4回收地点: (略) 永川区陈食办事处芋荷湾村平桥村民小组666号 (略) 内。
9.5 合同期限:本合同执行期为合同项下物资及款项交割完成,物资处理完毕。
1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10.1公示媒介:重庆 (略) http://**)发布。
10.2公示期限:3日。
12、其他补充内容11.1重新竞价:首次竞价截止时间止,合格竞价人少于3 个的,应重新竞价;
11.2二次竞价或不再竞价:按照前次竞价保留价下浮10%后重新竞价。竞价人仍少于3个的,按法定程序开标,确定中标人。重新竞价仍无投标人或有效投标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竞价。
11.3本竞价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业主。
报价函
(略) :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比选项目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报价为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元/吨(大写:________________:并按比选文件及比选合同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物资买卖合同
*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略)
出让人(以下称*方): (略)
买受人(以下称*方):
经公开竞价,确定*方为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方出让处理的物资买卖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物资品名、数量、规格或型号及价格
1、品名: 谷糠粉 ;
2、数量: 详见合同附件 ;
3、规格:粒径1.5mm以内;
4、中标单价: 元/吨 中标总价: 元 。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期限及费用承担
交提货地点为*方现场堆放地,*方自备运输、装卸车辆到*方现场堆放地提货。拆除费、装车费、运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方自行承担。*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提货清运完毕(若遇节假日顺延)。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方提货前1个工作日内,向*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物资款(即中标总价)。*方收到全额货款后,向*方开具收据,待库存谷糠粉全部过磅完成后,10日内根据实际重量*结算单价进行结算,结算金额多退少补。
四、违约责任
1、*方应当按照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物资款、完成进场提货。逾期支付或进场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合同总额的1%向*方支付违约金;经*方催告后逾期超过10日仍未支付全额物资款或进场提货的,*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履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要求缴纳支付违约金(包括并不限于违约金处罚金)。
2、*方应在进场后10日内完成清单内所有物资的提货清运,进场后逾期未提货完毕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合同总额的1%向*方支付违约金;经*方催告后逾期超过10日提货完毕的,*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履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要求缴纳支付违约金(包括并不限于违约金处罚金)。
3、*方在撤除、装运本合同项下的物资时,不得将不同类别物资故意掺混装运,或以不正当手段在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或计量上弄虚作假,损害*方的合法权益。若*方发现*方有上述行为并经*方查证,*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方应向*方支付其不合法侵占*方物资价值的3~5倍的违约金,必要时*方有权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确保具备必要的进场提货条件,并安排专人配合办理清点、出门手续。如因*方原因导致*方无法进场提货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合同总额的1%向*方支付违约金。
五、其它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向*方所在有 (略) 提起诉讼。
2、合同签订地点:_ (略) ____
3、本合同一式*份,*方持*份,*方持*份。
*方: (略) (盖章) *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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