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石化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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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石化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北海石化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海石化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 (略) 以《 (略) 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北海石化〔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武汉分公司。北海石化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 (略) 海城区北海大道与成都路交叉口西南侧。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1553.58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北海石化原老厂区土壤(79810.85立方米)及地下水(70792.28平方米)修复治理及地下设施和管线拆除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修复前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补充调查和岩土工程(含地下设施探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

②修复场地的地下设施和管线拆除;

③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深化设计;

④编制修复技术方案;

⑤按照批复后的修复技术方案,开展污染土壤与地下水的修复治理;

⑥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二次污染防治、过程废水废气处理、危废依法合规处置、会同修复效果评估第三方完成项目验收直至移除污染名录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岩土工程*级及以上且水文地质勘察*级及以上且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测量*级)及以上且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且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测量*级)及以上且水文地质勘察*级及以上且岩土工程*级及以上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以下资质为准: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③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④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查、工程测量)专业*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需有以下业绩:

①2021年以来有污染场地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保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

②2021年以来有污染场地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

③2021年以来有石油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

④2021年以来有污染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⑤2021年以来有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方由施工成员担任:应具备第3.1(1)、(2)①②、(3)、(4)、(5)①②③、(6)项基本资格条件;

(5)联合体设计成员应具备第3.1(1)、(2)③④、(4)、(5)④⑤、(6)项基本资格条件。如联合体设计成员不具有勘察测量相关资质,勘察工作可以分包,分包人应具备3.1(1)、(2)④、(4)、(5)⑤、(6)项资格条件,投标时将符合勘察分包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6)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7)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污染场地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保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污染场地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境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3)施工项目经理(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 (略) 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为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污染场地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保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为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污染场地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保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或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日 09 时00 分 。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 (略) ;

地址: (略) 铁山港区四号路南;

邮编:*;

联系人:杨友;

电话:0779-*;

电子邮箱:yangyou.bhsh.*@*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 (略) 武汉分公司;

地址: (略) 青山区和平大道1276号锐创中心办公楼10层;

邮编:*;

联系人:李智,付妮;

电话:027-*;

电子邮箱:*@*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国石化 (略) 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邓小明

0779-*

电子邮箱

Jjjdb.*@*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武汉分公司

**日

,北海

北海石化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海石化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 (略) 以《 (略) 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北海石化〔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武汉分公司。北海石化原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 (略) 海城区北海大道与成都路交叉口西南侧。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1553.58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北海石化原老厂区土壤(79810.85立方米)及地下水(70792.28平方米)修复治理及地下设施和管线拆除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修复前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补充调查和岩土工程(含地下设施探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

②修复场地的地下设施和管线拆除;

③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深化设计;

④编制修复技术方案;

⑤按照批复后的修复技术方案,开展污染土壤与地下水的修复治理;

⑥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二次污染防治、过程废水废气处理、危废依法合规处置、会同修复效果评估第三方完成项目验收直至移除污染名录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岩土工程*级及以上且水文地质勘察*级及以上且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测量*级)及以上且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且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测量*级)及以上且水文地质勘察*级及以上且岩土工程*级及以上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以下资质为准: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③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④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查、工程测量)专业*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需有以下业绩:

①2021年以来有污染场地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保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

②2021年以来有污染场地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

③2021年以来有石油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

④2021年以来有污染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⑤2021年以来有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方由施工成员担任:应具备第3.1(1)、(2)①②、(3)、(4)、(5)①②③、(6)项基本资格条件;

(5)联合体设计成员应具备第3.1(1)、(2)③④、(4)、(5)④⑤、(6)项基本资格条件。如联合体设计成员不具有勘察测量相关资质,勘察工作可以分包,分包人应具备3.1(1)、(2)④、(4)、(5)⑤、(6)项资格条件,投标时将符合勘察分包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6)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7)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污染场地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保工程EPC或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污染场地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境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3)施工项目经理(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 (略) 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为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污染场地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保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为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2021年以来有污染场地修复(不包括矿山、填埋场、底泥、流域、农田、生态、湖泊治理)环保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或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日 09 时00 分 。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 (略) ;

地址: (略) 铁山港区四号路南;

邮编:*;

联系人:杨友;

电话:0779-*;

电子邮箱:yangyou.bhsh.*@*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 (略) 武汉分公司;

地址: (略) 青山区和平大道1276号锐创中心办公楼10层;

邮编:*;

联系人:李智,付妮;

电话:027-*;

电子邮箱:*@*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国石化 (略) 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邓小明

0779-*

电子邮箱

Jjjdb.*@*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武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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