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市场监管局西办公区域食堂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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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市场监管局西办公区域食堂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略) 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江苏永实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西办公区域食堂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JSYS-竞磋-*

(二)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西办公区域食堂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磋商

(四)预算金额:**万元整

(五)最高限价:**万元整

(六)采购需求: 详见“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年,自**日至**日止。合同期满,若合同双方互为满意则可续签两年。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餐饮服务类经营范围;

(2)提供拟派服务人员健康证明;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发布。

2、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填写磋商确认函,并发送至江苏永实 (略) 邮箱(邮箱:*@*63.com),确认函接收及报名起止时间:请于**日至**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双休、节假日除外),并电话与江苏永实 (略) 确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于**日至**日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7月19日9 点30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江苏永实 (略)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留学生创业园1号楼212会议室)

3.磋商地点:江苏永实 (略)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留学生创业园1号楼21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健康西路87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永实 (略)

地 址: (略) 经济开发区海口路科技创业园1号楼211室

联系方式:张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江苏永实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西办公区域食堂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JSYS-竞磋-*

(二)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西办公区域食堂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磋商

(四)预算金额:**万元整

(五)最高限价:**万元整

(六)采购需求: 详见“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年,自**日至**日止。合同期满,若合同双方互为满意则可续签两年。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具有餐饮服务类经营范围;

(2)提供拟派服务人员健康证明;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平台发布。

2、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填写磋商确认函,并发送至江苏永实 (略) 邮箱(邮箱:*@*63.com),确认函接收及报名起止时间:请于**日至**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双休、节假日除外),并电话与江苏永实 (略) 确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于**日至**日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7月19日9 点30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江苏永实 (略)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留学生创业园1号楼212会议室)

3.磋商地点:江苏永实 (略) (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留学生创业园1号楼21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健康西路87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永实 (略)

地 址: (略) 经济开发区海口路科技创业园1号楼211室

联系方式: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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