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厦门铁路正丰工程有限公司化油器清洗剂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南昌局集团公司厦门铁路正丰工程有限公司化油器清洗剂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重要提示: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登录“ (略) http://**”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具体操作方法 (略) 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 (略) 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
一、采购条件(略) (略) (略) 现就化油器清洗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交付日期 | 交付地点 | 备注 |
1 | 化油器清洗剂 | 保赐利B-1115(450ML/瓶) | 瓶 | * | 合同签订期限内分若干批次供货,需方通过《物资采购订单》或电话通知供方。 | 厦门、福州、龙岩(由《物资采购订单》或电话确定) | 表中的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成交以需方的发货通知为准。 |
3.1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能够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不得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报价。
3.2报价人不存在被国铁集团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禁止或 (略) 上使用、 (略) 认定存在不良行为、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方式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至2024年7月15日17:00。
4.3 报价截止时间: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邮件名必须为公告编号)*@*q.com邮箱;
4.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文件。以上材料须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须为 (略) 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前报送报价函的,报价视为无效。
5.3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5 已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按指定生产厂家或品牌报价;未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报价人需逐项填写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报价,如未按要求填写生产厂家或品牌则视为无效报价。
5.6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 (略) 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7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8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清单》《报价函》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思 (略) 158号四楼、五楼
联系人:李文刚
电话:0592--*、*
接收报价函邮箱:*@*q.com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略) 9 (略) (略) (http://**)媒介上发布。
(略) (略)
日期:2024年7月10日
(项目编号:*)
*重要提示: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登录“ (略) http://**”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具体操作方法 (略) 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 (略) 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
一、采购条件(略) (略) (略) 现就化油器清洗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交付日期 | 交付地点 | 备注 |
1 | 化油器清洗剂 | 保赐利B-1115(450ML/瓶) | 瓶 | * | 合同签订期限内分若干批次供货,需方通过《物资采购订单》或电话通知供方。 | 厦门、福州、龙岩(由《物资采购订单》或电话确定) | 表中的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成交以需方的发货通知为准。 |
3.1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能够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不得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报价。
3.2报价人不存在被国铁集团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禁止或 (略) 上使用、 (略) 认定存在不良行为、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方式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0日11:00至2024年7月15日17:00。
4.3 报价截止时间: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邮件名必须为公告编号)*@*q.com邮箱;
4.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文件。以上材料须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须为 (略) 注册的合格供应商。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前报送报价函的,报价视为无效。
5.3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5 已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按指定生产厂家或品牌报价;未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报价人需逐项填写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报价,如未按要求填写生产厂家或品牌则视为无效报价。
5.6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 (略) 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7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8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清单》《报价函》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思 (略) 158号四楼、五楼
联系人:李文刚
电话:0592--*、*
接收报价函邮箱:*@*q.com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略) 9 (略) (略) (http://**)媒介上发布。
(略) (略)
日期: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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