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政府网站建设服务第二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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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政府网站建设服务第二次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 (略) 站建设水平,金秀瑶族自治县 (略) 站建设项目进行自主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 (略) 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要求

以方便用户为原则,为用户提供更广泛、更便捷的信息及服务,保障政民交流便利。

费用控制:不高于人民币*万元整(¥*.00),报价包含税金、人工及其他费用等所有费用。

服务期限:服务期1年,其中2024年8月底前需按要求基本完成资源融合类栏目内容建设并持续完善。

资源融合服务设计需提供具体材料梳理、内容发布指导,必要时需派员至现场调研及进行一对一指导,只提供方案的视为未能提供合格的服务,以违约处理,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有违约记录的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的公开采购项目。

验收标准:评估得分率达70%以上的视为合格。

三、项目明细

1.根据建设要 (略) 站现况进行诊断并出具诊断报告,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

2.制作图形图表类、音视频类解读素材各3个,需在文件提供后三日内交付。

3.业务专题3个。根据提供的专题领域,围绕业务分类聚合动态、政策、标准、互动、服务、查询等其中四类以上资源。

3.年度重点工作2个。根据提供的选题,围绕相关工作分类整合工作背景、政策依据、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果、知识、服务、互动等其中三类以上资源。

4.资源融合类主题15个。以用户视角出发, (略) 站资源的潜在价值、 (略) 站资源的数据潜能。提供群众视角的沉浸式、情景式、一件事服务,在向用户提供办前帮、办后帮指导的同时,整合提供政策通知、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查询服务、标准规范、互动交流等各类信息资源。

(1)制作教育、科研、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福利、就业创业、婚姻生育、企业开办、医疗健康、交通、知识产权、文化体育、司法公证、证件办理、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十五个主题融合服务,各主题应围绕业务职能范围建设相应的业务导航体系,导航体系按照“这是什么事情”“得到什么结果/好处”“谁能申请”“怎么申请”“开始申请”“相关事情”的逻辑体系设计服务场景。

(2)每个主题至少制作一个群众眼中的沉浸式、情景式一件事服务专题。整合提供政策通知、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查询服务、标准规范、互动交流等各类信息资源。

5.查询服务。依据权责清单、网站资源,梳理包括在线查询、民单名录、在线缴费、在线报名等服务资源,建设便民查询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事项名称、依据/来源、资源现状、服务形式等情况。

具体情况可向我局咨询,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电话:0772-*。

四、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 (略) 站建设服务的有关要求;

3.以往具有承接或参与类似的服务项目;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经营活动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信息: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加盖公章。 (略)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往承接其他地区类似项目的业绩、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及报价清单等,以上证照等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起至7月15日止,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七、报名地点

本次询 (略) 上报名,请有意愿参与项目的响应单位将项目相应文件于2024年7月16日18时前以邮寄方式(以接收邮件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邮寄地址: (略)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服务方案、近期业绩、服务支持度及报价等综合考量择优确定供应商,本次采购活动采取的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

八、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九、公告媒体: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 (略) 站(http://**.cn)发布。

十、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

联系人:李瀛,电话:0772-*。

监督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72-*。

十一、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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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县 (略) 站建设水平,金秀瑶族自治县 (略) 站建设项目进行自主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 (略) 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要求

以方便用户为原则,为用户提供更广泛、更便捷的信息及服务,保障政民交流便利。

费用控制:不高于人民币*万元整(¥*.00),报价包含税金、人工及其他费用等所有费用。

服务期限:服务期1年,其中2024年8月底前需按要求基本完成资源融合类栏目内容建设并持续完善。

资源融合服务设计需提供具体材料梳理、内容发布指导,必要时需派员至现场调研及进行一对一指导,只提供方案的视为未能提供合格的服务,以违约处理,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有违约记录的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的公开采购项目。

验收标准:评估得分率达70%以上的视为合格。

三、项目明细

1.根据建设要 (略) 站现况进行诊断并出具诊断报告,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

2.制作图形图表类、音视频类解读素材各3个,需在文件提供后三日内交付。

3.业务专题3个。根据提供的专题领域,围绕业务分类聚合动态、政策、标准、互动、服务、查询等其中四类以上资源。

3.年度重点工作2个。根据提供的选题,围绕相关工作分类整合工作背景、政策依据、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果、知识、服务、互动等其中三类以上资源。

4.资源融合类主题15个。以用户视角出发, (略) 站资源的潜在价值、 (略) 站资源的数据潜能。提供群众视角的沉浸式、情景式、一件事服务,在向用户提供办前帮、办后帮指导的同时,整合提供政策通知、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查询服务、标准规范、互动交流等各类信息资源。

(1)制作教育、科研、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福利、就业创业、婚姻生育、企业开办、医疗健康、交通、知识产权、文化体育、司法公证、证件办理、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十五个主题融合服务,各主题应围绕业务职能范围建设相应的业务导航体系,导航体系按照“这是什么事情”“得到什么结果/好处”“谁能申请”“怎么申请”“开始申请”“相关事情”的逻辑体系设计服务场景。

(2)每个主题至少制作一个群众眼中的沉浸式、情景式一件事服务专题。整合提供政策通知、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查询服务、标准规范、互动交流等各类信息资源。

5.查询服务。依据权责清单、网站资源,梳理包括在线查询、民单名录、在线缴费、在线报名等服务资源,建设便民查询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事项名称、依据/来源、资源现状、服务形式等情况。

具体情况可向我局咨询,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电话:0772-*。

四、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 (略) 站建设服务的有关要求;

3.以往具有承接或参与类似的服务项目;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经营活动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响应文件信息: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加盖公章。 (略)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往承接其他地区类似项目的业绩、项目设计实施方案及报价清单等,以上证照等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起至7月15日止,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七、报名地点

本次询 (略) 上报名,请有意愿参与项目的响应单位将项目相应文件于2024年7月16日18时前以邮寄方式(以接收邮件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邮寄地址: (略)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服务方案、近期业绩、服务支持度及报价等综合考量择优确定供应商,本次采购活动采取的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

八、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九、公告媒体: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 (略) 站(http://**.cn)发布。

十、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1号。

联系人:李瀛,电话:0772-*。

监督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72-*。

十一、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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