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当阳挡墙、随县大门及其零星整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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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当阳挡墙、随县大门及其零星整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当阳挡墙、随县大门及其零星整修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某部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3: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东方 (略) (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5室)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北京东方 (略) (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6室)
预算金额 ¥7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 027-*
采购单位 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助理 027-*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东方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尹远、肖思意 027-*

项目概况

当阳挡墙、随县大门及其零星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东方 (略) (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FWLA-G1005

项目名称:当阳挡墙、随县大门及其零星整修项目

预算金额: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当阳站点综合整治工程中拆除及恢复浆砌石护坡约54.99m2,拆除毛石挡土墙约74.39m2,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土墙约29.7m,新建排水沟约78.2m,新建混凝土地面约457.9m2,新建不锈钢栏杆约119m;随县整治工程中新增混凝土路面约643.7m2,新增排水暗沟20.7m,食堂一层房间改造,新建门卫室及大门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截至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小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4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5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6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2)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无在建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申请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3.8投标人需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完成注册。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东方 (略) (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5室)

方式:持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东方 (略) (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当阳挡墙、随县大门及其零星整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KFWLA-G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挡墙、随县大门及其零星整修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2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当阳站点综合整治工程中拆除及恢复浆砌石护坡约54.99m2,拆除毛石挡土墙约74.39m2,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土墙约29.7m,新建排水沟约78.2m,新建混凝土地面约457.9m2,新建不锈钢栏杆约119m;随县整治工程中新增混凝土路面约643.7m2,新增排水暗沟20.7m,食堂一层房间改造,新建门卫室及大门等。

估算价:78.*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6其他: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合格。

保修要求: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日修订)执行。

工程整体质保期:工程整体质保期按国家规范执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4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免费进行维修、维护。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截至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小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5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2)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无在建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申请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投标人需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完成注册。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东方 (略) (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5室) (建设单位、采购服务机构详细地址或者网站)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时,在北京东方 (略) (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5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东方 (略) (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6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某部

联 系 人: 王助理

电 话: 02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 (略)

联 系 人: 尹远、肖思意

电 话: 027-*

地 址: (略) 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2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略)         

联系方式:王助理 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2层            

联系方式:尹远、肖思意 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助理

电 话:  02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当阳挡墙、随县大门及其零星整修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某部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3: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东方 (略) (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5室)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北京东方 (略) (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6室)
预算金额 ¥7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 027-*
采购单位 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助理 027-*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东方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尹远、肖思意 027-*

项目概况

当阳挡墙、随县大门及其零星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东方 (略) (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FWLA-G1005

项目名称:当阳挡墙、随县大门及其零星整修项目

预算金额: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当阳站点综合整治工程中拆除及恢复浆砌石护坡约54.99m2,拆除毛石挡土墙约74.39m2,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土墙约29.7m,新建排水沟约78.2m,新建混凝土地面约457.9m2,新建不锈钢栏杆约119m;随县整治工程中新增混凝土路面约643.7m2,新增排水暗沟20.7m,食堂一层房间改造,新建门卫室及大门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截至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小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4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5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6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2)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无在建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申请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3.8投标人需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完成注册。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东方 (略) (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5室)

方式:持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东方 (略) (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当阳挡墙、随县大门及其零星整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KFWLA-G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挡墙、随县大门及其零星整修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本级。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2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当阳站点综合整治工程中拆除及恢复浆砌石护坡约54.99m2,拆除毛石挡土墙约74.39m2,新建钢筋混凝土挡土墙约29.7m,新建排水沟约78.2m,新建混凝土地面约457.9m2,新建不锈钢栏杆约119m;随县整治工程中新增混凝土路面约643.7m2,新增排水暗沟20.7m,食堂一层房间改造,新建门卫室及大门等。

估算价:78.*万元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6其他: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合格。

保修要求: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日修订)执行。

工程整体质保期:工程整体质保期按国家规范执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4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免费进行维修、维护。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截至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小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之间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5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各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2)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无在建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申请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全部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和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投标人需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完成注册。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东方 (略) (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5室) (建设单位、采购服务机构详细地址或者网站)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时,在北京东方 (略) (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5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东方 (略) (汉阳区十里铺十里和府1号楼2楼206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某部

联 系 人: 王助理

电 话: 02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 (略)

联 系 人: 尹远、肖思意

电 话: 027-*

地 址: (略) 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2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略)         

联系方式:王助理 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2层            

联系方式:尹远、肖思意 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助理

电 话: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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