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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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监理已由 魏县行政审批局以魏投资审批{2022}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县财政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监理2.1.2 建设地点:魏县城区。2.1.3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城区再生水管网、管道附属设施、取水点,改建水泵站一座,道路破除及恢复等。2.1.4 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完成止。2.1.5 质量要求:合格。2.1.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 (略) 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1.4其他要求: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郭长青,电话:0310-*;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陈改顺,电话:0310-*。行政监督部门: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分散评标+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监理大纲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后的GE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略)
地址: 魏县长安大道东段长安河北侧 地址: (略) 丛台区江泉大厦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郭长青

联系人: 陈改顺
电话:

0310-*

电话: 031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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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监理已由 魏县行政审批局以魏投资审批{2022}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县财政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一期)监理2.1.2 建设地点:魏县城区。2.1.3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城区再生水管网、管道附属设施、取水点,改建水泵站一座,道路破除及恢复等。2.1.4 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完成止。2.1.5 质量要求:合格。2.1.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 (略) 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1.4其他要求: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郭长青,电话:0310-*;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陈改顺,电话:0310-*。行政监督部门: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分散评标+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监理大纲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后的GE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略)
地址: 魏县长安大道东段长安河北侧 地址: (略) 丛台区江泉大厦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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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郭长青

联系人: 陈改顺
电话:

0310-*

电话: 031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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