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陕西公司2024年网约车框架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2024年网约车框架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略) 2024年网约车框架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 (略) 2024年网约车框架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4-12148),比选人为 (略) 陕西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 (略) 2024年网约车框架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预估采购规模约35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产生订单进行结算。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为 (略) 业务经营用车和生产保障用车需求, (略) 员工公务出行方式,现采购网约车服务商,由省公司统一签署框架协议,各下属单位根据实际采购订单据实结算。

服务期限:框架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或框架合同金额执行完毕。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服务 (略) 统一折扣、运 (略) 统一标准。车费(不含服务费)折扣系数(非OFF)最高参选限价为100%。运单服务费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元/单。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资质要求

2.2.1参选人满足以下要求任意一条:

(1)参选人为网约车运力服务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且与参选人网约车平台合作的第三方运力服务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至少4个;同时网约车经营区域合 (略) (略) 级行政区。

(2)参选人非网约车运力服务商(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但与其网约车平台合作的第三方运力服务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合计至少5个。同时网约车经营区域合 (略) (略) 级行政区。

(提供网约车运力服务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提供参选人网约车平台与第三方运力服务商的合作协议或接入证明等材料(证明材料应明确体现经营区域),否则不予认可)

2.2.2参选人须承诺:其为本项目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全部具备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为本项目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全部具备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予认可)。

2.3业绩要求: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日至比选公告发出日之前企业客户网约车服务类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业绩合同(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等,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注:发票扫描件是指上述项目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2.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陕西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高新路56号 地址: (略) 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 系 人:王磊、刘严军、夏宇、刘丽萍

电 话:* 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anglei7.*@*hinaccs.cn

开户银行:

账 号: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日


(略) 2024年网约车框架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 (略) 2024年网约车框架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4-12148),比选人为 (略) 陕西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 (略) 2024年网约车框架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预估采购规模约35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产生订单进行结算。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为 (略) 业务经营用车和生产保障用车需求, (略) 员工公务出行方式,现采购网约车服务商,由省公司统一签署框架协议,各下属单位根据实际采购订单据实结算。

服务期限:框架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或框架合同金额执行完毕。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服务 (略) 统一折扣、运 (略) 统一标准。车费(不含服务费)折扣系数(非OFF)最高参选限价为100%。运单服务费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元/单。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资质要求

2.2.1参选人满足以下要求任意一条:

(1)参选人为网约车运力服务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且与参选人网约车平台合作的第三方运力服务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至少4个;同时网约车经营区域合 (略) (略) 级行政区。

(2)参选人非网约车运力服务商(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但与其网约车平台合作的第三方运力服务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合计至少5个。同时网约车经营区域合 (略) (略) 级行政区。

(提供网约车运力服务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提供参选人网约车平台与第三方运力服务商的合作协议或接入证明等材料(证明材料应明确体现经营区域),否则不予认可)

2.2.2参选人须承诺:其为本项目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全部具备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为本项目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全部具备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予认可)。

2.3业绩要求: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日至比选公告发出日之前企业客户网约车服务类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业绩合同(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等,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注:发票扫描件是指上述项目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2.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陕西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高新路56号 地址: (略) 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 系 人:王磊、刘严军、夏宇、刘丽萍

电 话:* 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anglei7.*@*hinaccs.cn

开户银行:

账 号: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日

(略) 2024年网约车框架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 (略) 2024年网约车框架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4-12148),比选人为 (略) 陕西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 (略) 2024年网约车框架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预估采购规模约35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产生订单进行结算。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为 (略) 业务经营用车和生产保障用车需求, (略) 员工公务出行方式,现采购网约车服务商,由省公司统一签署框架协议,各下属单位根据实际采购订单据实结算。

服务期限:框架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或框架合同金额执行完毕。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服务 (略) 统一折扣、运 (略) 统一标准。车费(不含服务费)折扣系数(非OFF)最高参选限价为100%。运单服务费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元/单。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资质要求

2.2.1参选人满足以下要求任意一条:

(1)参选人为网约车运力服务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且与参选人网约车平台合作的第三方运力服务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至少4个;同时网约车经营区域合 (略) (略) 级行政区。

(2)参选人非网约车运力服务商(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但与其网约车平台合作的第三方运力服务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合计至少5个。同时网约车经营区域合 (略) (略) 级行政区。

(提供网约车运力服务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提供参选人网约车平台与第三方运力服务商的合作协议或接入证明等材料(证明材料应明确体现经营区域),否则不予认可)

2.2.2参选人须承诺:其为本项目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全部具备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为本项目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全部具备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予认可)。

2.3业绩要求: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日至比选公告发出日之前企业客户网约车服务类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业绩合同(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等,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注:发票扫描件是指上述项目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2.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陕西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高新路56号 地址: (略) 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 系 人:王磊、刘严军、夏宇、刘丽萍

电 话:* 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anglei7.*@*hinaccs.cn

开户银行:

账 号: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日


(略) 2024年网约车框架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 (略) 2024年网约车框架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4-12148),比选人为 (略) 陕西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 (略) 2024年网约车框架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预估采购规模约350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产生订单进行结算。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为 (略) 业务经营用车和生产保障用车需求, (略) 员工公务出行方式,现采购网约车服务商,由省公司统一签署框架协议,各下属单位根据实际采购订单据实结算。

服务期限:框架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或框架合同金额执行完毕。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服务 (略) 统一折扣、运 (略) 统一标准。车费(不含服务费)折扣系数(非OFF)最高参选限价为100%。运单服务费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元/单。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资质要求

2.2.1参选人满足以下要求任意一条:

(1)参选人为网约车运力服务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且与参选人网约车平台合作的第三方运力服务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至少4个;同时网约车经营区域合 (略) (略) 级行政区。

(2)参选人非网约车运力服务商(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但与其网约车平台合作的第三方运力服务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合计至少5个。同时网约车经营区域合 (略) (略) 级行政区。

(提供网约车运力服务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提供参选人网约车平台与第三方运力服务商的合作协议或接入证明等材料(证明材料应明确体现经营区域),否则不予认可)

2.2.2参选人须承诺:其为本项目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全部具备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为本项目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全部具备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予认可)。

2.3业绩要求: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日至比选公告发出日之前企业客户网约车服务类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业绩合同(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等,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注:发票扫描件是指上述项目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2.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陕西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高新路56号 地址: (略) 江岸区惠济路10号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 系 人:王磊、刘严军、夏宇、刘丽萍

电 话:* 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anglei7.*@*hinaccs.cn

开户银行:

账 号: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