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杭州分公司数据库扩容开发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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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杭州分公司数据库扩容开发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略) 数据库扩容开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X-*-178),比选人为 (略) 杭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项目所需的数据库开发服务及120个系统需求分析、配置策略、数据库迁移、后期调试运行等服务。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264.15万元(不含税)。

1.3★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通过验收并上线试运行。

1.4续签计划:无。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

1.6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中选份额】。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不含税总价限价264.15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参选人自**日起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的单个合同执行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软件开发类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按如下规定评审:

①提供材料要求:单项总价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单项合同按实结算或框架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和执行金额证明材料。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首页、金额页(如有)、服务内容页(如有)、签字盖章页;执行金额证明材料可为订单、结算单、发票或其他*方盖章文件中任一个,如同时提供多种类型执行材料的,按订单、结算单、发票、其他盖章文件的优先次序以次序靠前的证明材料纳入评审。如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的,仅以订单纳入评审。

②金额评审要求:单项总价合同以合同金额纳入评审;单项合同按实结算或框架合同以有效的执行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纳入评审。

③日期要求:单项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合同正文载明的履约起始日期两者中较早者计入评审。单项合同按实结算或框架合同以执行证明材料的日期计入评审。

④合同或执行证明材料中应体现采购内容或服务内容,未体现的则需在①的基础上另行提供*方盖章的服务内容证明材料。

2.5参选人应符合以下关键技术要求:

★在售后技术支持服务期内,*方提供7x24 小时实时技术支持。提供 24小时热线电话、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现场响应以及Email和传真支持服务。对于接到的*方技术咨询,保证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解决问题。在远程支持无法排除故障时,应提供2小时内本地服务商人员到达现场服务,未解决问题的由原厂技术工程师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故障在12小时内无法排除的,1个工作日内提交故障解决方案。所有技术支持事件均不限数量限制。

★售后技术服务期:验收合格后1年。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2日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华信平台获取。

4.3比选文件的电子版免费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如下:

(一)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帐号注册:

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点击招标系统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点击招标用户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登*。

(二)电子文件下载:

请参选人在比选文件获取期间,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 http://**/)下载对应项目的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日14时00分

5.2参选文件的递交: (略) 上城区富春路288号辅楼C楼305会议室(请参选单位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预留安保检查时间,提前到达)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6.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杭州分公司

地 址: (略) 富春路288号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地 址: (略) 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 编:*

项目负责人:张浩利

联 系 人:虞乾韬、谢佳晨、张浩利

电 话:*

电子邮件:yuqiantao.*@*hinaccs.cn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华信咨 (略)

2024 年 7月11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杭州

本比选项目 (略) 数据库扩容开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X-*-178),比选人为 (略) 杭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项目所需的数据库开发服务及120个系统需求分析、配置策略、数据库迁移、后期调试运行等服务。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264.15万元(不含税)。

1.3★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通过验收并上线试运行。

1.4续签计划:无。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1个。

1.6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中选份额】。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不含税总价限价264.15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3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参选人自**日起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的单个合同执行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软件开发类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按如下规定评审:

①提供材料要求:单项总价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单项合同按实结算或框架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和执行金额证明材料。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首页、金额页(如有)、服务内容页(如有)、签字盖章页;执行金额证明材料可为订单、结算单、发票或其他*方盖章文件中任一个,如同时提供多种类型执行材料的,按订单、结算单、发票、其他盖章文件的优先次序以次序靠前的证明材料纳入评审。如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的,仅以订单纳入评审。

②金额评审要求:单项总价合同以合同金额纳入评审;单项合同按实结算或框架合同以有效的执行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纳入评审。

③日期要求:单项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或合同正文载明的履约起始日期两者中较早者计入评审。单项合同按实结算或框架合同以执行证明材料的日期计入评审。

④合同或执行证明材料中应体现采购内容或服务内容,未体现的则需在①的基础上另行提供*方盖章的服务内容证明材料。

2.5参选人应符合以下关键技术要求:

★在售后技术支持服务期内,*方提供7x24 小时实时技术支持。提供 24小时热线电话、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现场响应以及Email和传真支持服务。对于接到的*方技术咨询,保证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解决问题。在远程支持无法排除故障时,应提供2小时内本地服务商人员到达现场服务,未解决问题的由原厂技术工程师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故障在12小时内无法排除的,1个工作日内提交故障解决方案。所有技术支持事件均不限数量限制。

★售后技术服务期:验收合格后1年。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2日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华信平台获取。

4.3比选文件的电子版免费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如下:

(一)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帐号注册:

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点击招标系统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点击招标用户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登*。

(二)电子文件下载:

请参选人在比选文件获取期间,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 http://**/)下载对应项目的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日14时00分

5.2参选文件的递交: (略) 上城区富春路288号辅楼C楼305会议室(请参选单位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预留安保检查时间,提前到达)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6.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杭州分公司

地 址: (略) 富春路288号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地 址: (略) 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 编:*

项目负责人:张浩利

联 系 人:虞乾韬、谢佳晨、张浩利

电 话:*

电子邮件:yuqiantao.*@*hinaccs.cn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华信咨 (略)

2024 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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