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文化馆提标升级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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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文化馆提标升级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 上海 (略) 受 (略) 宝山区文化馆 委托,对 宝山区文化馆提标升级工程监理服务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山区文化馆提标升级工程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TS-ZB-**7

3、最高限价:*元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上海宝山区牡丹江路,文化馆一层为大堂、售票接待、展厅、大剧场、咖啡厅、休息区及其他辅助功能空间,二层为大厅、书吧、展厅、休息厅、直播室、舞蹈排练厅、琴房、录音室及其他辅助功能空间,三层为展厅、活动室、教室、办公室、接待室、创作室、职工食堂、档案室及其他辅助功能空间,四层为多功能厅、实验小剧场、阶梯教室、办公室、会议室、馆长室、接待室、办公室及其他辅助功能空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资金来源: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投资100%

6、服务地址:宝山区牡丹江路1760号宝山区文化馆

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授权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需出具该受托人系投标者返聘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日~**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磋商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地点: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

(3)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自备现金,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响应方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方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方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方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响应截止时间:**日13时30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响应地点: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

2、响应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宝山区文化馆

地址: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1760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 (略)

地址: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

联系人:华烈钧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 上海 (略) 受 (略) 宝山区文化馆 委托,对 宝山区文化馆提标升级工程监理服务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山区文化馆提标升级工程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TS-ZB-**7

3、最高限价:*元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上海宝山区牡丹江路,文化馆一层为大堂、售票接待、展厅、大剧场、咖啡厅、休息区及其他辅助功能空间,二层为大厅、书吧、展厅、休息厅、直播室、舞蹈排练厅、琴房、录音室及其他辅助功能空间,三层为展厅、活动室、教室、办公室、接待室、创作室、职工食堂、档案室及其他辅助功能空间,四层为多功能厅、实验小剧场、阶梯教室、办公室、会议室、馆长室、接待室、办公室及其他辅助功能空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资金来源: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投资100%

6、服务地址:宝山区牡丹江路1760号宝山区文化馆

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授权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需出具该受托人系投标者返聘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审核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日~**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磋商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地点: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

(3)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自备现金,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响应方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方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方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响应方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响应截止时间:**日13时30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响应地点: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

2、响应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宝山区文化馆

地址: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1760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 (略)

地址: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1248号1800室

联系人:华烈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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