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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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已由 (略)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冬季清洁取暖中央专项资金、农户自筹、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 (略)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实施农村住宅窗户节能改造3030户,每户改造2个窗户(单个窗户规格2.1米*1.8米,改造窗户面积合计7.56平方米),共计改造窗户面积2.29万平方米等。

2.2 建设地点: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

2.3 计划工期: 1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位于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东园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主要建设内容实施农村住宅窗户节能改造1494户,每户改造2个窗户(单个窗户规格2.1米*1.8米),共计改造窗户面积1.13万平方米。

二标段位于沙坡头区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主要建设内容实施农村住宅窗户节能改造1536户,每户改造2个窗户(单个窗户规格2.1米*1.8米),共计改造窗户面积1.16万平方米。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所投标段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则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 15 时 37 分至 2024 年 7 月 18日 1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1 日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沙坡头区住房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 (略) (略) 西南楼二楼 地址: (略) 金凤区宝湖湾三期62号公寓楼1608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周立鹏 联系人:孙学升

电话:0955-* 电话:*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日

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已由 (略)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沙坡头区2024年农村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冬季清洁取暖中央专项资金、农户自筹、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 (略)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实施农村住宅窗户节能改造3030户,每户改造2个窗户(单个窗户规格2.1米*1.8米,改造窗户面积合计7.56平方米),共计改造窗户面积2.29万平方米等。

2.2 建设地点: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

2.3 计划工期: 1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位于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东园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主要建设内容实施农村住宅窗户节能改造1494户,每户改造2个窗户(单个窗户规格2.1米*1.8米),共计改造窗户面积1.13万平方米。

二标段位于沙坡头区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主要建设内容实施农村住宅窗户节能改造1536户,每户改造2个窗户(单个窗户规格2.1米*1.8米),共计改造窗户面积1.16万平方米。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所投标段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则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 15 时 37 分至 2024 年 7 月 18日 1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1 日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沙坡头区住房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 (略) (略) 西南楼二楼 地址: (略) 金凤区宝湖湾三期62号公寓楼1608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周立鹏 联系人:孙学升

电话:0955-*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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