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抗燃油滤油机采购项目(4222)
标段/包编号: *-24XB0361/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7-12 14: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7-16 10:00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7-16 10: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交货期说明: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交货,交货地点: (略) 滨海新区 (略) 266号北疆电厂仓储中心;
采购范围: 抗燃油滤油机采购
供应商基本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2.2 供应商资质要求: 2.2.1供应商应为抗燃油净化再生系统装置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2.2.2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电站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或过滤器的设计、制造。
供应商业绩要求: 2.3 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境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抗燃油净化再生系统装置2家的供货业绩,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业绩(须提供有效的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发票,客户良好的使用证明,若合同中无法显示机组容量、签订时间,投标人可在业绩汇总表中进行描述,合同及业绩汇总表中均未能显示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供应商其他要求: 2.4 供应商其他要求: 2.4.1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2.4.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3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4.4提供虚假资质、证件、业绩、证明的;投标期间 (略) 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执行本终或被执行标的金额一年内累计超过注册资本50%的;上述事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2.4.5投标人投标前一年内,存在高管限高、公司失信情况;安全、环保等领域三年内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大行政处罚;存在重大诉讼案件或被执行案件,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酌情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