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新华路小学科技报告厅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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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新华路小学科技报告厅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华路小学科技报告厅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新华路小学
行政区域 樊城区 公告时间 **日 14: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4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预算金额 ¥7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伟
项目联系电话 0710-*
采购单位 (略) 新华路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樊 (略) 东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樊城区高庄路 3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10-*
襄阳市新华路小学科技报告厅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 14:49:07|发布单位: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4:55:00|项目监管地:樊城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略) 新华路小学科技报告厅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樊城区高庄路 3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点5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CQZFCGZX-*-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略) 新华路小学科技报告厅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79.2413(万元)

6、最高限价:79.2413(万元)

7、采购需求:

一标包: (略) 新华路小学科技报告厅改造项目28.8243万元,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二标包: (略) 新华路小学科技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50.417万元,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落实《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中标中小微企业凭“中标通知书”、签订的“工程(服务、货物)合同”,在“樊城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可以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事宜,享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声明(格式不限);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2一标包供应商(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担任在施(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 (3)供应商所有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3 年 07 月至 2024 年 7月任意连续 3 个月)本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退休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承诺拟投入的项目人员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樊城区高庄路 3 号)

3、方式:

现场报名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附件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14点4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14点55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开启

1、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新华路小学

地 址: (略) 樊 (略) 东路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樊城区高庄路 3 号

联系方式: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伟

电 话:071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华路小学科技报告厅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新华路小学
行政区域 樊城区 公告时间 **日 14: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4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预算金额 ¥7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伟
项目联系电话 0710-*
采购单位 (略) 新华路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樊 (略) 东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樊城区高庄路 3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10-*
襄阳市新华路小学科技报告厅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 14:49:07|发布单位: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4:55:00|项目监管地:樊城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略) 新华路小学科技报告厅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樊城区高庄路 3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4点5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CQZFCGZX-*-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略) 新华路小学科技报告厅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79.2413(万元)

6、最高限价:79.2413(万元)

7、采购需求:

一标包: (略) 新华路小学科技报告厅改造项目28.8243万元,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二标包: (略) 新华路小学科技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50.417万元,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落实《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中标中小微企业凭“中标通知书”、签订的“工程(服务、货物)合同”,在“樊城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可以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事宜,享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声明(格式不限);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2一标包供应商(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未担任在施(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 (3)供应商所有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23 年 07 月至 2024 年 7月任意连续 3 个月)本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退休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并承诺拟投入的项目人员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樊城区高庄路 3 号)

3、方式:

现场报名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附件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日14点4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日14点55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开启

1、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新华路小学

地 址: (略) 樊 (略) 东路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樊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樊城区高庄路 3 号

联系方式: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伟

电 话: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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