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乐企智税服务系统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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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乐企智税服务系统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乐企智税服务系统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 (略) 乐企智税服务系统建设项目(比选编号:09-02-04D-2024-D-A15273),比选人为 (略) 北京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 (略) 乐企智税服务系统建设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完成对乐企智税服务系统建设方向的功能开发,实现数电发票全流程的开具管理。功能模块主要包括数电发票开票基础信息管理、发票预赋码管理、发票额度管理数电发票开具、数电发票文件生成、数电发票交付、数电发票查询、红字发票确认单、数电发票上传、汇总抄报等功能,通过对接增值税管理系统及国家税务总局乐企开放平台,以及满足电信集团后期数电发票数据上收需求,并预留相应数据上收接口,能够将北京电信数电发票信息推送至集团指定的数据中心。实现数电发票的自动化批量开具及管理。实现对销项发票数据的全面监控和管理。

1.2.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3 本项目采购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93.10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实施地域: (略) 。

1.5 项目性质:软件开发。

1.6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工作内容,并实现国家税务总局乐企开放平台对接。

1.7 保修期:免费保修期最低为24个月,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

1.8 本次比选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9 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比选人的技术相关要求。

1.10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具体如下: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总价限价,参选人不含税参选总价报价或经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不含税)超过最高参选总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本项目最高参选总价限价为93.1万元。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参选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http://**)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2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日至比选公告发出日前(不含比选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项目类型解释详见注3),业绩份数不少于2份。

注1: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参选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参选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参选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选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参选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注3:同类业绩指,根据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与数电票平台的开发、优化及接入“乐企”平台相关的软件服务类业绩。

2.3人员要求:参选人须在本项目终验结束且终验结论为合格前,承诺配备至少4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和至少3名其他服务团队人员。

注:参选人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并备注人员角色,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距离参选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参选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 (略) 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4参选人之间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7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以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参选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3830分至2024年7月17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登录“(http://**)”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但仍需参选人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完成本项目的登记。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登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为本项目登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登记均属无效。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日9:30分(北京时间)。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纸质保函除外),只需递交电子参选文件。

5.3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4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北京分公司

地 址: (略) 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任老师

电 话:010-*

电子邮件:/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开阳路8号京印国际中心A区701-1

邮 编:*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5273

联 系 人:王豆豆、孟庆宝、刘泽伟、王云涛、赵宏月、高寒、魏宝强

电 话:*(王豆豆)、*(孟)、*(刘)

电子邮件:*@*89.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盖章)

**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 (略)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乐企智税服务系统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 (略) 乐企智税服务系统建设项目(比选编号:09-02-04D-2024-D-A15273),比选人为 (略) 北京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 (略) 乐企智税服务系统建设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完成对乐企智税服务系统建设方向的功能开发,实现数电发票全流程的开具管理。功能模块主要包括数电发票开票基础信息管理、发票预赋码管理、发票额度管理数电发票开具、数电发票文件生成、数电发票交付、数电发票查询、红字发票确认单、数电发票上传、汇总抄报等功能,通过对接增值税管理系统及国家税务总局乐企开放平台,以及满足电信集团后期数电发票数据上收需求,并预留相应数据上收接口,能够将北京电信数电发票信息推送至集团指定的数据中心。实现数电发票的自动化批量开具及管理。实现对销项发票数据的全面监控和管理。

1.2.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名。

1.3 本项目采购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93.10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实施地域: (略) 。

1.5 项目性质:软件开发。

1.6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工作内容,并实现国家税务总局乐企开放平台对接。

1.7 保修期:免费保修期最低为24个月,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

1.8 本次比选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9 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比选人的技术相关要求。

1.10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具体如下: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总价限价,参选人不含税参选总价报价或经评选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的要求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不含税)超过最高参选总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本项目最高参选总价限价为93.1万元。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参选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http://**)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2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日至比选公告发出日前(不含比选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项目类型解释详见注3),业绩份数不少于2份。

注1: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参选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参选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参选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选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参选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注3:同类业绩指,根据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与数电票平台的开发、优化及接入“乐企”平台相关的软件服务类业绩。

2.3人员要求:参选人须在本项目终验结束且终验结论为合格前,承诺配备至少4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和至少3名其他服务团队人员。

注:参选人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并备注人员角色,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距离参选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参选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 (略) 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4参选人之间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7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以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参选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3830分至2024年7月17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登录“(http://**)”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但仍需参选人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完成本项目的登记。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登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为本项目登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登记均属无效。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日9:30分(北京时间)。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纸质保函除外),只需递交电子参选文件。

5.3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4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北京分公司

地 址: (略) 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任老师

电 话:010-*

电子邮件:/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开阳路8号京印国际中心A区701-1

邮 编:*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5273

联 系 人:王豆豆、孟庆宝、刘泽伟、王云涛、赵宏月、高寒、魏宝强

电 话:*(王豆豆)、*(孟)、*(刘)

电子邮件:*@*89.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盖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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