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石浦镇晓湾村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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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石浦镇晓湾村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象山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石浦镇晓湾村)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为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明信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约7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7.1629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混凝土道路195米、鹅软石路面950平方米,新建钢结构棚270平方米等 ,建设地点: 位于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道路、钢结构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2.3施工总工期: 150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2.5安全要求: 合格 。
2.6标段划分:标段I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业绩要求: /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的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岗项目。
(三)其他: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至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http://**:7181/login,下同)自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赋码,请各投标人记住各自的数字代码),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 (略) 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http://**)操作指南处查阅《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以及《象山县小型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4-*)。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17时30分。
4.4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 (略) 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5收取交易平台系统使用费100元/项目/家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14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http://**:7181/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
联系人:马韩林 电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信 (略)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财富中心公寓楼1206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574-*

1. 招标条件
象山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石浦镇晓湾村)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为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明信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约7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7.1629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混凝土道路195米、鹅软石路面950平方米,新建钢结构棚270平方米等 ,建设地点: 位于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道路、钢结构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2.3施工总工期: 150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2.5安全要求: 合格 。
2.6标段划分:标段I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业绩要求: /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的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岗项目。
(三)其他: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至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http://**:7181/login,下同)自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赋码,请各投标人记住各自的数字代码),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 (略) 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http://**)操作指南处查阅《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以及《象山县小型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4-*)。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17时30分。
4.4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 (略) 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5收取交易平台系统使用费100元/项目/家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14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http://**:7181/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象山县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
联系人:马韩林 电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信 (略)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财富中心公寓楼1206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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