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本部营业办公楼局部区域安装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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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本部营业办公楼局部区域安装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本部营业办公楼局部区域安装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2:05:49
国信 (略)
类型:公开招标

国信 (略) (略) (略) 分行委托,就 (略) (略) 分行本部营业办公楼局部区域安装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分行本部营业办公楼局部区域安装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项目。

二、招标编号

GXTC-C-*。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采购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所需的设备及安装服务,包 (略) 分行本部营业办公楼三层及四层新风系统安装,五至十七层空调系统安装,以及配套的配电系统和集中控制等内容。

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80个日历天。

质保期:自本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资金来源: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含增值税:*.00元;不含增值税:*.06元

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公开邀请、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公开邀请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第二阶段:评审

1.投标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评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初步评审、详细评审。

2.招标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招标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投标人的合同。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投标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等;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内部财务报表】

2. 企业业绩要求:**日至今承担过2个类似业绩,并且每个业绩累计合同执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或合作协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订单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2)提供合同或合作协议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者采购结果通知书等材料。以上(1)(2)须同时满足,缺少一项则不作为评审依据】

3. 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我行原有中央空调和新装空调集成控制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4. 投标人应为所投空调和新风品牌生产制造商或者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具备原厂(制造商)授权该品牌参与本次招标的相关授权文件。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全热交换机、空调)必须全部为同一品牌。

5. 投标人应具有专业的售后维修服务团队,专业维修人员配备不少于4人,提供至开标截止日前近12个月(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缴款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6. 投标人项目实施团队技术人员中至少配置2名机电安装工程师,同时至少有1名工程师具备经过制造商授权的上岗证,提供至开标截止日前近12个月(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缴款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7. 投标人需承诺相关配套辅材均出自正规厂商并获得ccc认证,提供相关承诺。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近3年(**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7. 投标人近3年(**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未受到与采购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8.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10.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 其他要求: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 (略) 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 号)执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网上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 (略) ”)(网址:http://**#/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 (略)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项目说明会不组织八、踏勘不组织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 http://**#/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其他(开标规定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 (略) ”)(http://**#/homePage)发布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本项目以“智能开标”方式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选择智能开标的,操作方法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及附件,无须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871-*

举报邮箱:*@*63.com

信函地址: (略) 盘龙区北京路515号中 (略) 分行附楼 (略) 分行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 (略)

地 址: (略) 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

邮 编:*

联 系 人:杨俊霞、白雪、段红燕、刘悦舟、王尹、刘彤、陈嫦、张译

联系方式:0871-*

电子函件:*@*63.com

招标人: (略) (略) 分行

地址: (略) 盘龙区北京路515号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871-*

国信 (略)

**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本部营业办公楼局部区域安装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2:05:49
国信 (略)
类型:公开招标

国信 (略) (略) (略) 分行委托,就 (略) (略) 分行本部营业办公楼局部区域安装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分行本部营业办公楼局部区域安装空调系统及新风系统项目。

二、招标编号

GXTC-C-*。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采购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所需的设备及安装服务,包 (略) 分行本部营业办公楼三层及四层新风系统安装,五至十七层空调系统安装,以及配套的配电系统和集中控制等内容。

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80个日历天。

质保期:自本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资金来源: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含增值税:*.00元;不含增值税:*.06元

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公开邀请、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公开邀请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第二阶段:评审

1.投标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评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初步评审、详细评审。

2.招标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招标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投标人的合同。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投标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等;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内部财务报表】

2. 企业业绩要求:**日至今承担过2个类似业绩,并且每个业绩累计合同执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或合作协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订单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2)提供合同或合作协议对应的中标通知书或者采购结果通知书等材料。以上(1)(2)须同时满足,缺少一项则不作为评审依据】

3. 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我行原有中央空调和新装空调集成控制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4. 投标人应为所投空调和新风品牌生产制造商或者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具备原厂(制造商)授权该品牌参与本次招标的相关授权文件。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全热交换机、空调)必须全部为同一品牌。

5. 投标人应具有专业的售后维修服务团队,专业维修人员配备不少于4人,提供至开标截止日前近12个月(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缴款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6. 投标人项目实施团队技术人员中至少配置2名机电安装工程师,同时至少有1名工程师具备经过制造商授权的上岗证,提供至开标截止日前近12个月(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缴款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7. 投标人需承诺相关配套辅材均出自正规厂商并获得ccc认证,提供相关承诺。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近3年(**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7. 投标人近3年(**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未受到与采购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8.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10.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 其他要求: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 (略) 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 号)执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网上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 (略) ”)(网址:http://**#/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 (略) ”)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项目说明会不组织八、踏勘不组织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 http://**#/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其他(开标规定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 (略) ”)(http://**#/homePage)发布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本项目以“智能开标”方式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选择智能开标的,操作方法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及附件,无须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871-*

举报邮箱:*@*63.com

信函地址: (略) 盘龙区北京路515号中 (略) 分行附楼 (略) 分行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 (略)

地 址: (略) 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

邮 编:*

联 系 人:杨俊霞、白雪、段红燕、刘悦舟、王尹、刘彤、陈嫦、张译

联系方式:0871-*

电子函件:*@*63.com

招标人: (略) (略) 分行

地址: (略) 盘龙区北京路515号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871-*

国信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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