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五镇中心小学宿舍装备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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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五镇中心小学宿舍装备二次招标公告



盱眙县桂五镇中心小学宿舍装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正军 (略) 受盱眙县桂五镇中心小学的委托,就盱眙县桂五镇中心小学宿舍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CG-JYJ-**

项目名称:盱眙县桂五镇中心小学宿舍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高限价:14.88万元。

采购需求:盱眙县桂五镇中心小学宿舍装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承诺书(参照格式三原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不接受有下述情况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为联合体供应商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注明报名人联系方式);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缴费截图(务必备注所投项目名称);(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扫描整合成一份文档发送至盱眙县教育体育局(一楼119室)*@*q.com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517-*,文本费:200元(售后不退)需从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盱眙县教育体育局账户,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逾期不予接受。

报名账户:盱眙县教育体育局

中国银行盱眙支行营业部:*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盱眙县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日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盱眙县教育体育局一楼119室

注:本次采购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快递或送至盱眙县教育体育局一楼119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快递送达时间等因素,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如因邮寄原因导致未收到响应文件或遗失等一系列问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开启

开标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盱眙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1%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可视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2)履约保证金退还:

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退还方式:中标人携带履约保证金单据、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或采购人同意退还证明,至采购人处办理。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盱眙县桂五镇中心小学

联系电话: 郑老师 *

地址:盱眙县桂五镇中心小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军 (略)

地址:盱眙县山水大道88号中澳生态城商业区52号楼209室

联系方式:王工 *




盱眙县桂五镇中心小学宿舍装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正军 (略) 受盱眙县桂五镇中心小学的委托,就盱眙县桂五镇中心小学宿舍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CG-JYJ-**

项目名称:盱眙县桂五镇中心小学宿舍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高限价:14.88万元。

采购需求:盱眙县桂五镇中心小学宿舍装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承诺书(参照格式三原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不接受有下述情况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为联合体供应商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注明报名人联系方式);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缴费截图(务必备注所投项目名称);(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扫描整合成一份文档发送至盱眙县教育体育局(一楼119室)*@*q.com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517-*,文本费:200元(售后不退)需从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盱眙县教育体育局账户,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逾期不予接受。

报名账户:盱眙县教育体育局

中国银行盱眙支行营业部:*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盱眙县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日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盱眙县教育体育局一楼119室

注:本次采购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快递或送至盱眙县教育体育局一楼119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快递送达时间等因素,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如因邮寄原因导致未收到响应文件或遗失等一系列问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开启

开标时间:**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盱眙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1%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可视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2)履约保证金退还:

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退还方式:中标人携带履约保证金单据、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或采购人同意退还证明,至采购人处办理。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盱眙县桂五镇中心小学

联系电话: 郑老师 *

地址:盱眙县桂五镇中心小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军 (略)

地址:盱眙县山水大道88号中澳生态城商业区52号楼209室

联系方式: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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