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校部办公楼危险性鉴定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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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校部办公楼危险性鉴定招标公告

长春理工大学校部办公楼危险性鉴定项目招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概况

长春理工大学东区校部办公楼项 (略) 朝阳区卫星路7089号,为五层砌体结构,混凝土楼屋面板,1998年前后对四、五层进行改、扩建,平面布置基本呈C形,总长约为107m,总宽约为35m,总建筑面积约为11548平方米。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校部办公楼危险性鉴定项目。

2.2项目概况:楼宇结构形式包括五层砌体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1548平方米。

2.3项目位置:长春理工大学东校区。

2.4资金来源:自筹,最高投标限价10万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完成全部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所有相关书面报告书。

2.6招标范围:针对校部办公楼进行危险性鉴定,须提交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规范的最终鉴定结论及相关结果报告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体结构检测资质, (略)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库中信用等级A级的鉴定机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3.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项目技术要求

4.1中标人应确定项目责任人,所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检测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4.2检测现场材料、设备放置整齐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4.3中标人实施该项目质量检测时,应合理组织人员、车辆和设备,确保检测可以及时顺利进行;检测过程中对建筑物的破坏中标人应第一时间予以恢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考虑上述费用。

4.4投标人报价包含人员、材料、税费、设备、安全文明施工费、检测恢复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4.5中标人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检测方案,报采购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时将检测结果上报给采购人,协助采购人掌握相关情况;检测任务结束后,中标人需提供检测过程的纸质和相关影像资料。

五、评标方法

5.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2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和相关收费文件自主报价,此投标报价是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所有成果文件的全部费用。

5.3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

六、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同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七、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八、接受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接受报价文件时间:**日09:00 至 09:30,报价截止时间:**日09: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报价地点和会议地点:长春理工大学后勤处二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理工大学

地址: (略) 卫星路7089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431-*

长春理工大学校部办公楼危险性鉴定项目招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概况

长春理工大学东区校部办公楼项 (略) 朝阳区卫星路7089号,为五层砌体结构,混凝土楼屋面板,1998年前后对四、五层进行改、扩建,平面布置基本呈C形,总长约为107m,总宽约为35m,总建筑面积约为11548平方米。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校部办公楼危险性鉴定项目。

2.2项目概况:楼宇结构形式包括五层砌体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1548平方米。

2.3项目位置:长春理工大学东校区。

2.4资金来源:自筹,最高投标限价10万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完成全部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所有相关书面报告书。

2.6招标范围:针对校部办公楼进行危险性鉴定,须提交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规范的最终鉴定结论及相关结果报告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体结构检测资质, (略)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库中信用等级A级的鉴定机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3.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项目技术要求

4.1中标人应确定项目责任人,所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检测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4.2检测现场材料、设备放置整齐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4.3中标人实施该项目质量检测时,应合理组织人员、车辆和设备,确保检测可以及时顺利进行;检测过程中对建筑物的破坏中标人应第一时间予以恢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考虑上述费用。

4.4投标人报价包含人员、材料、税费、设备、安全文明施工费、检测恢复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4.5中标人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检测方案,报采购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和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时将检测结果上报给采购人,协助采购人掌握相关情况;检测任务结束后,中标人需提供检测过程的纸质和相关影像资料。

五、评标方法

5.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2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和相关收费文件自主报价,此投标报价是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所有成果文件的全部费用。

5.3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

六、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同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七、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八、接受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接受报价文件时间:**日09:00 至 09:30,报价截止时间:**日09: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报价地点和会议地点:长春理工大学后勤处二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理工大学

地址: (略) 卫星路7089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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