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室内改造工程润福佳园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转房二期招标公告
罗源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室内改造工程润福佳园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转房二期招标公告
罗源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室内改造工程(润福佳园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转房二期) (项目名称) 罗源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室内改造工程(润福佳园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转房二期) 标段招标公告
致: (略) (略) 、 (略) (略) 、福建贝特 (略) 、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罗源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室内改造工程(润福佳园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转房二期),建设单位为 罗源县城乡 (略)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罗源县城乡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罗源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罗源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室内改造工程(润福佳园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转房二期),工程预算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罗源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室内改造工程(润福佳园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转房二期)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
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房建基础设施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7 月15日至 2024 年 7月 21日(上午 08 时 30 分到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到 17 时30分)到 福建 (略) (地址:罗源县松山镇滨海新城风情商业街B6-06室)采用记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4.1. 招标资料材料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电子保险保函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7月2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福建 (略) (地址:罗源县松山镇滨海新城风情商业街B6-06室)。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国资采购平台(http://**)、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略) 罗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罗源县城乡 (略)
地址: 罗源县凤山镇罗中路12号岐阳金尊名城B区11座1301室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 ,传真: /
联系人: 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 (略)
地址:罗源县松山镇滨海新城风情商业街B6-06室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 ,传真: /
联系人: 小陈
罗源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室内改造工程(润福佳园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转房二期) (项目名称) 罗源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室内改造工程(润福佳园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转房二期) 标段招标公告
致: (略) (略) 、 (略) (略) 、福建贝特 (略) 、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罗源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室内改造工程(润福佳园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转房二期),建设单位为 罗源县城乡 (略)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罗源县城乡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罗源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罗源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室内改造工程(润福佳园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转房二期),工程预算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罗源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室内改造工程(润福佳园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转房二期)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1.4.3三级资质承接范围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
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房建基础设施工程中小型规模相应规模标准规定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7 月15日至 2024 年 7月 21日(上午 08 时 30 分到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到 17 时30分)到 福建 (略) (地址:罗源县松山镇滨海新城风情商业街B6-06室)采用记名方式领取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4.1. 招标资料材料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电子保险保函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7月2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福建 (略) (地址:罗源县松山镇滨海新城风情商业街B6-06室)。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国资采购平台(http://**)、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略) 罗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罗源县城乡 (略)
地址: 罗源县凤山镇罗中路12号岐阳金尊名城B区11座1301室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 ,传真: /
联系人: 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 (略)
地址:罗源县松山镇滨海新城风情商业街B6-06室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 ,传真: /
联系人: 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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