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驻邕生鲜原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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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驻邕生鲜原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 (略) 2024年度驻邕生鲜原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 (略) 2024年度驻邕生鲜原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TFZB-2024-TF-07040),招标人为广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广西 (略) 2024年度驻邕生鲜原材料框架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采购生鲜原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60.00万元(含税)。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招标人将确定2名中标人,中标份额如下:

序号

中标人排名

预估中标份额

配送区域

1

第一中标人

55%

(略) 西乡塘区、兴宁区(仅限长堽路段)、青秀区、邕宁区、良庆区

2

第二中标人

45%

(略) 西乡塘区、兴宁区、青秀区(仅枫林路段)、江南区

1.5框架协议有效期: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额度执行完毕为止,预计采购期为12个月。本项目为框架招标,以上预估金额为暂估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业务量以招标人下发订单为准,业务量调整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投标时须考虑风险。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类别

含税报价系数最高限价

1

猪肉类

1.00

2

牛羊肉类

1.00

3

鸡鸭肉类

1.00

4

海产类

1.00

5

鱼类

1.00

6

其他肉类

1.00

7

蔬菜类

1.00

8

水果类

1.00

9

干杂类

1.00

投标人的任一含税报价系数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3)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本项目后,在服务期内为中标项目购买不低于500万保额的相关本项目产品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期内须确保保单处于有效期内,中标人在保单载明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业务过程中,因食品安全事故(非被保险人的故意违法行为导致的)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第三者人身损害,须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4投标人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5投标人自**日至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止在国内具备1份同类生鲜配送服务项目业绩。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 (略) 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单情形;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8投标人的法人和股 (略) 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9投标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10投标人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犯罪记录,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17时30分至**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略) 大学东路89号5楼。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5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售出不退),转账时备注“目报名费”。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

开户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号【4500 1604 4660 5070 1096】

4.6邮件报名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3.com)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4)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5)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招标文件。报名邮件发送后或发送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致电0771-*蒙女士确认。

4.7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8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文件费未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到账的或未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报名邮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导致逾期到账或邮件系统原因导致报名邮件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成功的风险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大学东路89号5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中国通服采招门户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大学东路89号

联系人:陈志勇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蒙女士 077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盖单位公章)

**日

,广西
广西 (略) 2024年度驻邕生鲜原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 (略) 2024年度驻邕生鲜原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TFZB-2024-TF-07040),招标人为广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广西 (略) 2024年度驻邕生鲜原材料框架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采购生鲜原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60.00万元(含税)。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招标人将确定2名中标人,中标份额如下:

序号

中标人排名

预估中标份额

配送区域

1

第一中标人

55%

(略) 西乡塘区、兴宁区(仅限长堽路段)、青秀区、邕宁区、良庆区

2

第二中标人

45%

(略) 西乡塘区、兴宁区、青秀区(仅枫林路段)、江南区

1.5框架协议有效期: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额度执行完毕为止,预计采购期为12个月。本项目为框架招标,以上预估金额为暂估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业务量以招标人下发订单为准,业务量调整的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投标时须考虑风险。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类别

含税报价系数最高限价

1

猪肉类

1.00

2

牛羊肉类

1.00

3

鸡鸭肉类

1.00

4

海产类

1.00

5

鱼类

1.00

6

其他肉类

1.00

7

蔬菜类

1.00

8

水果类

1.00

9

干杂类

1.00

投标人的任一含税报价系数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3)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本项目后,在服务期内为中标项目购买不低于500万保额的相关本项目产品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期内须确保保单处于有效期内,中标人在保单载明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业务过程中,因食品安全事故(非被保险人的故意违法行为导致的)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第三者人身损害,须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4投标人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5投标人自**日至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止在国内具备1份同类生鲜配送服务项目业绩。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 (略) 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单情形;

(10)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8投标人的法人和股 (略) 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9投标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10投标人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犯罪记录,须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日17时30分至**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略) 大学东路89号5楼。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报名。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5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售出不退),转账时备注“目报名费”。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

开户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号【4500 1604 4660 5070 1096】

4.6邮件报名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3.com)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4)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5)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招标文件。报名邮件发送后或发送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致电0771-*蒙女士确认。

4.7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8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文件费未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到账的或未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报名邮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导致逾期到账或邮件系统原因导致报名邮件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成功的风险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大学东路89号5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中国通服采招门户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大学东路89号

联系人:陈志勇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蒙女士 077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招标中心(盖单位公章)

**日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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