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地服部高价值行李打包辅料采购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航地服部高价值行李打包辅料采购


(略) 地面服务保障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地服部地服部高价值行李打包辅料采购项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地服部高价值行李打包辅料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物资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为进一步提升托运行李旅客服务体验,一站式满足旅客打包、托运需求,降低行李运输风险,现计划采购高价值行李打包辅料,用于为地服系统高价值行李服务、VIP保障、重要行李保障等场景提供特殊包装材料。本次项目采购费用预计*元(含税),预算科目为运输成本-间接运营费-其他费用(打包辅料)。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税率为13%)。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服务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

2.4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6 供应商具备向南航指定站点保障基地供货能力,满足南航各分(子)公司的供货需求,并按要求配送到以下站点,包括广州、乌鲁木齐、沈阳、北京、深圳、哈尔滨、长春、大连、武汉、长沙、三亚、海口、南宁、上海、西安、郑州、贵阳、揭阳、珠海、重庆、南阳等站点,但不限于以上站点(提供相关说明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7能够开具相应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4年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2.8投标样品需符合本次招标需求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样品接受邮寄,但以招标人收到样品的时间为准,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样品电子清单详见第三章第十项)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小额零星采购文件的获取

小额零星采购文件获取途径:附件为本项目小额零星采购文件,请于本公告页面下方进行下载。

4、文件及样品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递交报价文件及样品,报价文件需单独密封包装。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面服务保障部

地址: (略) 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信息大楼A605室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020-*

EMAIL: *@*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信息大楼A605室

采购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地服部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 (略) 白云区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信息大楼A606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略) 地面服务保障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地服部地服部高价值行李打包辅料采购项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地服部高价值行李打包辅料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物资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为进一步提升托运行李旅客服务体验,一站式满足旅客打包、托运需求,降低行李运输风险,现计划采购高价值行李打包辅料,用于为地服系统高价值行李服务、VIP保障、重要行李保障等场景提供特殊包装材料。本次项目采购费用预计*元(含税),预算科目为运输成本-间接运营费-其他费用(打包辅料)。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税率为13%)。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服务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

2.4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6 供应商具备向南航指定站点保障基地供货能力,满足南航各分(子)公司的供货需求,并按要求配送到以下站点,包括广州、乌鲁木齐、沈阳、北京、深圳、哈尔滨、长春、大连、武汉、长沙、三亚、海口、南宁、上海、西安、郑州、贵阳、揭阳、珠海、重庆、南阳等站点,但不限于以上站点(提供相关说明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7能够开具相应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4年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

2.8投标样品需符合本次招标需求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样品接受邮寄,但以招标人收到样品的时间为准,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样品电子清单详见第三章第十项)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小额零星采购文件的获取

小额零星采购文件获取途径:附件为本项目小额零星采购文件,请于本公告页面下方进行下载。

4、文件及样品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递交报价文件及样品,报价文件需单独密封包装。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面服务保障部

地址: (略) 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信息大楼A605室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020-*

EMAIL: *@*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信息大楼A605室

采购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地服部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 (略) 白云区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信息大楼A606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