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工业区所属物业1#2#4#厂房老旧电梯更换项目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龙城工业区所属物业1#2#4#厂房老旧电梯更换项目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龙城工业区所属物业1#2#4#厂房老旧电梯更换项目(二) | ||
项目编号: | 241BA* | ||
项目地址: | (略) 龙华区大浪街道龙观大道440号龙城工业区 | ||
项目概况: | 龙城工业区所属物业1#2#4#厂房需拆除更换3台电梯,启用后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旧电梯拆除,新电梯的购买、供应、安装、调试、报验取证、操作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缺陷处理、售后服务、税金等全部内容。 2.现有电梯井改造部分 ①现有机房必要的改造(包含打机房主机座,开钢丝绳孔,封主机座,封口,挡水口等); ②打凿原有水泥牛腿(扩大井道尺寸按最大设计载重),打凿底坑水泥墩子等; ③每层出入口按新电梯要求土建改造、安装完毕后批荡、修复、杂物清理等; ④井道结构为砖墙结构,结合验收要求自行负责修井改造工程,已满足验收要求; ⑤轿厢对讲机需布线至1楼监控室,另预留对讲、电话、视频监控布线及外接口(与外界的分界点为机房控制箱)。 3.由投标单位提供上述项目的产品设备的联络、培训、安装、调试、验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和图纸资料、及其它伴随服务。 4.提供上述项目的随机备件,随机工具、附件和仪器仪表等。 5.本项目供货要求为“交钥匙”方式,即投标单位以总承包的方式提供完整的供货服务,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领证、免保期为3年。 | ||
公告名称: | 龙城工业区所属物业1#2#4#厂房老旧电梯更换项目(二)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中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略) | ||
交货期(天): | 120 | ||
交货期说明: | 新装电梯自合同签订后120日历日完成,新装电梯提供3年免保服务。 | ||
招标/采购范围: | 1.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 龙城工业区所属物业1#2#4#厂房需拆除更换3台电梯,启用后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旧电梯拆除,新电梯的购买、供应、安装、调试、报验取证、操作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缺陷处理、售后服务、税金等全部内容。 2.现有电梯井改造部分 ①现有机房必要的改造(包含打机房主机座,开钢丝绳孔,封主机座,封口,挡水口等); ②打凿原有水泥牛腿(扩大井道尺寸按最大设计载重),打凿底坑水泥墩子等; ③每层出入口按新电梯要求土建改造、安装完毕后批荡、修复、杂物清理等; ④井道结构为砖墙结构,结合验收要求自行负责修井改造工程,已满足验收要求; ⑤轿厢对讲机需布线至1楼监控室,另预留对讲、电话、视频监控布线及外接口(与外界的分界点为机房控制箱)。 3.由投标单位提供上述项目的产品设备的联络、培训、安装、调试、验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和图纸资料、及其它伴随服务。 4.提供上述项目的随机备件,随机工具、附件和仪器仪表等。 5.本项目供货要求为“交钥匙”方式,即投标单位以总承包的方式提供完整的供货服务,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领证、免保期为3年。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已签订合同项目类似业绩1项(类似业绩须为:工厂、产业园区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 2、企业资质要求: 2.1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均为B级及以上。 2.2若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应具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均为B级及以上。(2)代理商所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2.3其他:投标人所投货物同一品牌只能有一个合格投标人,确定原则为: (1)以提供有效且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为准。如提供的授权均为有效授权的,其中提供了针对本招标项目授权的为合格投标人(若有两家及以上同时拥有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的经销商,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如有单位自愿主动弃标,最终只剩一家投标单位的,该品牌投标人可以保留,若没有单位弃标,则该品牌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2)若同一制造商同时与专项授权的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所授权的经销商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只认可制造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个人报名。 | ||
联系人: | 吴小颖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名称: | 龙城工业区所属物业1#2#4#厂房老旧电梯更换项目(二) | ||
项目编号: | 241BA* | ||
项目地址: | (略) 龙华区大浪街道龙观大道440号龙城工业区 | ||
项目概况: | 龙城工业区所属物业1#2#4#厂房需拆除更换3台电梯,启用后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旧电梯拆除,新电梯的购买、供应、安装、调试、报验取证、操作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缺陷处理、售后服务、税金等全部内容。 2.现有电梯井改造部分 ①现有机房必要的改造(包含打机房主机座,开钢丝绳孔,封主机座,封口,挡水口等); ②打凿原有水泥牛腿(扩大井道尺寸按最大设计载重),打凿底坑水泥墩子等; ③每层出入口按新电梯要求土建改造、安装完毕后批荡、修复、杂物清理等; ④井道结构为砖墙结构,结合验收要求自行负责修井改造工程,已满足验收要求; ⑤轿厢对讲机需布线至1楼监控室,另预留对讲、电话、视频监控布线及外接口(与外界的分界点为机房控制箱)。 3.由投标单位提供上述项目的产品设备的联络、培训、安装、调试、验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和图纸资料、及其它伴随服务。 4.提供上述项目的随机备件,随机工具、附件和仪器仪表等。 5.本项目供货要求为“交钥匙”方式,即投标单位以总承包的方式提供完整的供货服务,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领证、免保期为3年。 | ||
公告名称: | 龙城工业区所属物业1#2#4#厂房老旧电梯更换项目(二)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中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略) | ||
交货期(天): | 120 | ||
交货期说明: | 新装电梯自合同签订后120日历日完成,新装电梯提供3年免保服务。 | ||
招标/采购范围: | 1.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 龙城工业区所属物业1#2#4#厂房需拆除更换3台电梯,启用后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旧电梯拆除,新电梯的购买、供应、安装、调试、报验取证、操作人员培训及技术指导、缺陷处理、售后服务、税金等全部内容。 2.现有电梯井改造部分 ①现有机房必要的改造(包含打机房主机座,开钢丝绳孔,封主机座,封口,挡水口等); ②打凿原有水泥牛腿(扩大井道尺寸按最大设计载重),打凿底坑水泥墩子等; ③每层出入口按新电梯要求土建改造、安装完毕后批荡、修复、杂物清理等; ④井道结构为砖墙结构,结合验收要求自行负责修井改造工程,已满足验收要求; ⑤轿厢对讲机需布线至1楼监控室,另预留对讲、电话、视频监控布线及外接口(与外界的分界点为机房控制箱)。 3.由投标单位提供上述项目的产品设备的联络、培训、安装、调试、验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和图纸资料、及其它伴随服务。 4.提供上述项目的随机备件,随机工具、附件和仪器仪表等。 5.本项目供货要求为“交钥匙”方式,即投标单位以总承包的方式提供完整的供货服务,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领证、免保期为3年。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已签订合同项目类似业绩1项(类似业绩须为:工厂、产业园区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设备供应及安装项目)。 2、企业资质要求: 2.1若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均为B级及以上。 2.2若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应具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均为B级及以上。(2)代理商所代理的电梯品牌制造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2.3其他:投标人所投货物同一品牌只能有一个合格投标人,确定原则为: (1)以提供有效且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为准。如提供的授权均为有效授权的,其中提供了针对本招标项目授权的为合格投标人(若有两家及以上同时拥有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的经销商,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如有单位自愿主动弃标,最终只剩一家投标单位的,该品牌投标人可以保留,若没有单位弃标,则该品牌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2)若同一制造商同时与专项授权的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所授权的经销商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只认可制造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个人报名。 | ||
联系人: | 吴小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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