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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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莲都区行政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该 (略) 交易中心于**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建设全周期数字见证系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形式)筹建,为 (略) 全流程智治“市县一体化”运行,保证系统的整体性、流畅性、安全性、一致性, (略) 中心统一指导下开展系统建设,目前已经完成硬件设备采购的区县有:遂昌,青田,龙泉、庆元。其中,遂昌与龙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设备采购;青田、庆元采用与新点直接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设备采购。
2、 (略) 交易中心系统供应商专有技术,符合《莲都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莲财发【2024】40号)文件第(三)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其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主要指因货物和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3、专家统一论证的结果:2024年 5月28日,邀请三位专家对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论证,一致认为:本项目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系统数据对接, (略) 交易中心采用的全周期见证系统由国泰 (略) 承接, (略) 区数据对接且涉及到专有硬件设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国泰 (略)

地址: (略) (略) 长兴路13号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莲都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吴健

联系电话:0578-*

传 真:/

地 址:莲都区人民路649号丽人木业大楼4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莲都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张鹏

监管部门电话:0578-*

传 真:/

地 址:莲都区万象街道解放街7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莲都区行政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该 (略) 交易中心于**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建设全周期数字见证系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形式)筹建,为 (略) 全流程智治“市县一体化”运行,保证系统的整体性、流畅性、安全性、一致性, (略) 中心统一指导下开展系统建设,目前已经完成硬件设备采购的区县有:遂昌,青田,龙泉、庆元。其中,遂昌与龙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设备采购;青田、庆元采用与新点直接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设备采购。
2、 (略) 交易中心系统供应商专有技术,符合《莲都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莲财发【2024】40号)文件第(三)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其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主要指因货物和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3、专家统一论证的结果:2024年 5月28日,邀请三位专家对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论证,一致认为:本项目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系统数据对接, (略) 交易中心采用的全周期见证系统由国泰 (略) 承接, (略) 区数据对接且涉及到专有硬件设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国泰 (略)

地址: (略) (略) 长兴路13号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莲都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吴健

联系电话:0578-*

传 真:/

地 址:莲都区人民路649号丽人木业大楼4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莲都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张鹏

监管部门电话:0578-*

传 真:/

地 址:莲都区万象街道解放街7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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