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校园地沟清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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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校园地沟清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政法大学校园地沟清淤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F2024GC014

2.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大学校园地沟清淤工程项目

3.预算金额:25万元(最高限价:25万元)

4.采购需求:校园内室外给水、供暖管沟内污泥污染的进行清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出具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须扫描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磋商截止日期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供应商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略) 政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现场需至少配备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各一名,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略) 七里河区建兰路118号融信大厦12楼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4.磋商文件费用:免费获取。

5.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予获取:

现场获取须提交以下资料*套,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存档;

① 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网上获取方式:*@*q.com,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报名登记确认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http://**)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政法大学安宁校区(弘毅楼六楼招标室);

3.磋商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政法大学

地址: (略) 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931-*

名称:甘肃 (略)

地址: (略) 七里河区建兰路118号融信大厦12楼

联系人:钱玉彩

联系电话:*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 (略) 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甘肃政法大学

**日

甘肃政法大学校园地沟清淤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F2024GC014

2.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大学校园地沟清淤工程项目

3.预算金额:25万元(最高限价:25万元)

4.采购需求:校园内室外给水、供暖管沟内污泥污染的进行清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出具报告日期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须扫描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磋商截止日期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供应商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略) 政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现场需至少配备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各一名,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日至**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略) 七里河区建兰路118号融信大厦12楼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4.磋商文件费用:免费获取。

5.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予获取:

现场获取须提交以下资料*套,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存档;

① 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网上获取方式:*@*q.com,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报名登记确认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http://**)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政法大学安宁校区(弘毅楼六楼招标室);

3.磋商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政法大学

地址: (略) 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931-*

名称:甘肃 (略)

地址: (略) 七里河区建兰路118号融信大厦12楼

联系人:钱玉彩

联系电话:*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 (略) 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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