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卫生系统信息安全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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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卫生系统信息安全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宁卫生系统信息安全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宁卫生系统信息安全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预算编号: 05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长宁卫生系统信息安全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法》、《关于 (略) 卫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沪卫办[2012]33号)、关于印发《 (略) 公立卫生计生机构互联网信息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卫计信息[2016]4号)、《关于进 (略) 卫生健康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等级范围的通知》(沪卫计信息[2019]2号)的要求,针对长宁区区域卫生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长宁区区域卫生综合管理平台、长宁区电子票据统一服务平台、长宁区域影像共享平台、长宁区十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心业务系统 (略) 系统共24个系统开展三级等保测评。


合同履约期限: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响应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2)响应人及其响应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响应人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许可;(4) (略) 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宁区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宁区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采购方将在供应商投标截止环节、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C*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 (略) 和社区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长宁区云雾山路39号309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荣晖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1024FPA/undefined/*/*9/20247/f*-fd5d-40cf-8d25-24bbeca2f907.doc"]

项目概况

长宁卫生系统信息安全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宁卫生系统信息安全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预算编号: 052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长宁卫生系统信息安全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法》、《关于 (略) 卫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沪卫办[2012]33号)、关于印发《 (略) 公立卫生计生机构互联网信息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卫计信息[2016]4号)、《关于进 (略) 卫生健康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等级范围的通知》(沪卫计信息[2019]2号)的要求,针对长宁区区域卫生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长宁区区域卫生综合管理平台、长宁区电子票据统一服务平台、长宁区域影像共享平台、长宁区十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心业务系统 (略) 系统共24个系统开展三级等保测评。


合同履约期限: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响应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2)响应人及其响应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响应人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许可;(4) (略) 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宁区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宁区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采购方将在供应商投标截止环节、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C*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 (略) 和社区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长宁区云雾山路39号309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荣晖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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