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惠达矿业有限公司石子厂生产原料转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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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惠达矿业有限公司石子厂生产原料转运项目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略) (略) 石子厂生产原料转运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略) 石子厂生产原料转运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 (略)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略) (略) 石子厂生产原料转运项目;

2.2 服务地点: (略) 赣榆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内容:本项目是为惠达矿业石子厂生产原料转运工作选取运输服务单位,计划将厉庄镇东平山矿石料运输至柘汪镇惠达矿业石子厂鄂破机进料口,运距约25公里(该运距仅供参考,运输路线投标人自行确定,运距增减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工程总量约30万吨。包括运输、自行卸至鄂破机进料口等工作。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日。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发包人有关要求。

2.6招标控制价:12元/吨(暂定为30万吨 ,每次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结算工程量以到场地磅磅单为准,单价不做调整),超过该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注:1.惠达矿业石子厂正常生产期间,用料时间一般为18:00至次日8:30。2.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要求,保证石料运输安全,中标单位应按照车辆额定载质量运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截图盖公章放投标文件中,以备查询)。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3.2为了保证运力,投标单位须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运输车辆20辆及以上,并保证服务期内具有的运输车辆数量始终不低于上述条件且车辆的运营年限不超6年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

3.3.3投标单位拟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工,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3.3.4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工,具有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线考核合格证明,且处于有效期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投标文件内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线考核合格证明、有效劳动合同及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工资发放证明并加盖公章)。

3.3.5投标人自**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或20万吨及以上的类似土石方运输业绩。

注:类似业绩需提供运输合同、不低于合同总价50%的发票,上述资料的原件复印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价格、运输量以合同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的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若提供的运输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上述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且最新的,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注册:在“苏海集团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 ,进行网上投标人注册。

5.2.招标文件下载地址:苏海集团集中采购平台-苏海专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

5.3采购文件售价:0元

5.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北京时间):**日至**日18:00

5.5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日10:00:0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赣榆区和安大厦4楼423开评标室。

6.3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 (略) 集采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元亨 (略)

地址: (略) 赣榆区青口镇琴岛路1号赣榆党校4楼411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

9.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说明。

2.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需要等原因修改或调整或取消本次招标公告。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方关注江苏 (略) 集采中心网站。若因投标方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 (略) ,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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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略) (略) 石子厂生产原料转运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略) 石子厂生产原料转运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 (略)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略) (略) 石子厂生产原料转运项目;

2.2 服务地点: (略) 赣榆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内容:本项目是为惠达矿业石子厂生产原料转运工作选取运输服务单位,计划将厉庄镇东平山矿石料运输至柘汪镇惠达矿业石子厂鄂破机进料口,运距约25公里(该运距仅供参考,运输路线投标人自行确定,运距增减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工程总量约30万吨。包括运输、自行卸至鄂破机进料口等工作。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日。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发包人有关要求。

2.6招标控制价:12元/吨(暂定为30万吨 ,每次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结算工程量以到场地磅磅单为准,单价不做调整),超过该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注:1.惠达矿业石子厂正常生产期间,用料时间一般为18:00至次日8:30。2.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要求,保证石料运输安全,中标单位应按照车辆额定载质量运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截图盖公章放投标文件中,以备查询)。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3.2为了保证运力,投标单位须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运输车辆20辆及以上,并保证服务期内具有的运输车辆数量始终不低于上述条件且车辆的运营年限不超6年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

3.3.3投标单位拟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工,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3.3.4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工,具有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线考核合格证明,且处于有效期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投标文件内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线考核合格证明、有效劳动合同及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工资发放证明并加盖公章)。

3.3.5投标人自**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或20万吨及以上的类似土石方运输业绩。

注:类似业绩需提供运输合同、不低于合同总价50%的发票,上述资料的原件复印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价格、运输量以合同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的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若提供的运输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上述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且最新的,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注册:在“苏海集团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 ,进行网上投标人注册。

5.2.招标文件下载地址:苏海集团集中采购平台-苏海专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

5.3采购文件售价:0元

5.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北京时间):**日至**日18:00

5.5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日10:00:0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赣榆区和安大厦4楼423开评标室。

6.3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 (略) 集采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元亨 (略)

地址: (略) 赣榆区青口镇琴岛路1号赣榆党校4楼411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

9.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说明。

2.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需要等原因修改或调整或取消本次招标公告。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方关注江苏 (略) 集采中心网站。若因投标方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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