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隆回县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隆回县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日
项目概况
隆回县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伦 (略) (地址: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沿江北路财苑小区(财政局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 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4]*
3、采购代理编号:HLCG-SY-[2024]*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严格按照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包号 | 包名称 | 评价内容 | 项目金额 | 服务费金额 | |||
01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 8795 | 49308 | |||
禁毒、反电诈专项资金 | 550 | 10800 | |||||
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补助资金 | 27030 | 72636 | |||||
01包小计 | * | ||||||
02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 1417 | 18702 | |||
农业产业专项资金 | 2000 | 22200 |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8456 | 48494 | |||||
02包小计 | 89396 | ||||||
03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一)3个单位 | - | 69000 | ||||
04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二)3个单位 | - | 69000 | ||||
05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三)3个单位 | - | 69000 | ||||
06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四)2个单位 | - | 46000 | ||||
下级财政运行(1个乡镇财政运行) | - | 23000 | |||||
06包小计 | 69000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因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本此采购,每个供应商限投一个包。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无。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略) 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供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单独提交,一式*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华伦 (略) 二楼开标室[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沿江北路财苑小区(财政局旁)]。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日起至**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红章)],到华伦 (略) [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沿江北路财苑小区(财政局旁)]领取磋商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
2.磋商会议开始时间:**日09时00分。
3.递交地点:华伦 (略) 二楼开标室[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沿江北路财苑小区(财政局旁)]。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袁先生
2、电话:*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隆回县财政局
(2)地 址:隆回县花门街道赧水北路西298号
(3)联系人:袁先生
(4)电 话:*
(5)邮 编: *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华伦 (略)
(2)地 址: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沿江北路财苑小区(财政局旁)
(3)联系人:谭先生
(4)电 话:*
(5)邮 编:*
(6)电子邮箱: /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隆回县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日
项目概况
隆回县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伦 (略) (地址: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沿江北路财苑小区(财政局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 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24]*
3、采购代理编号:HLCG-SY-[2024]*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严格按照财政局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包号 | 包名称 | 评价内容 | 项目金额 | 服务费金额 | |||
01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 8795 | 49308 | |||
禁毒、反电诈专项资金 | 550 | 10800 | |||||
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补助资金 | 27030 | 72636 | |||||
01包小计 | * | ||||||
02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监控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 1417 | 18702 | |||
农业产业专项资金 | 2000 | 22200 |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8456 | 48494 | |||||
02包小计 | 89396 | ||||||
03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一)3个单位 | - | 69000 | ||||
04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二)3个单位 | - | 69000 | ||||
05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三)3个单位 | - | 69000 | ||||
06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四)2个单位 | - | 46000 | ||||
下级财政运行(1个乡镇财政运行) | - | 23000 | |||||
06包小计 | 69000 |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因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本此采购,每个供应商限投一个包。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无。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略) 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供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单独提交,一式*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华伦 (略) 二楼开标室[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沿江北路财苑小区(财政局旁)]。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日起至**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红章)],到华伦 (略) [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沿江北路财苑小区(财政局旁)]领取磋商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
2.磋商会议开始时间:**日09时00分。
3.递交地点:华伦 (略) 二楼开标室[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沿江北路财苑小区(财政局旁)]。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袁先生
2、电话:*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隆回县财政局
(2)地 址:隆回县花门街道赧水北路西298号
(3)联系人:袁先生
(4)电 话:*
(5)邮 编: *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华伦 (略)
(2)地 址:隆回县花门街道办事处沿江北路财苑小区(财政局旁)
(3)联系人:谭先生
(4)电 话:*
(5)邮 编:*
(6)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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