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开展2025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及有关人员:

(略) 科技厅2025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及安排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 (略) 重点研发计划

1.未来新兴产业领域一般项目;2.科技文化融合领域一般项目;3.农业农村领域一般项目;4.社会发展领域一般项目;5.对外合作领域项目,包括国际科技 (略) 际科技合作计划等。

(二) (略) 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1.面上项目;2.青年项目;3.杰出青年基金项目;4.前沿探索项目;5.实验室重点项目。

(三) (略) 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1.科技创新团队项目;2.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3.外国专家服务项目(指南不公开公布);4.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5.软科学研究项目。

(四) (略) 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1.上市企业培育项目;2.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指南要求。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保证项目申报及执行期内在职。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未来新兴产业领域一般项目、科技文化融合领域一般项目、农业农村领域一般项目、社会发展领域一般项目、对外合作领域项目、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不得出现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组成员姓名、依托单位名称、合作单位名称等),描述时可用“*”代替,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故意泄露相关信息,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三)限项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含定向委托项目)。

2.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除人才类(杰出青年、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以外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研项目为人才类的,可申报除人才类以外的其他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禁止同一项目同时申报多个不同类别科技发展计划,禁止同一个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

(四)诚信要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严禁转包、分包。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三、申报程序

通过“ (略) 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和具体申报指南的所有申报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续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一)项目的申报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

**日9:00至**日17:00

伦理审查批件集中办理时间:

**日9:00至**日17:00

(二)所有项目在申报时无须提交查新报告。拟立 (略) 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统一查新

(三)项 (略) 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并经逐级审核后,生成电子申报材料(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申请书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四)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

2.本次受理的项目类别50万以上的项目承担单位应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填报系统时请填“是”)。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松岩、武敏(项目)/王卓(伦理)

联系方式:2101(项目)/2610(伦理)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伦理审批件

科研处

**日

各科室及有关人员:

(略) 科技厅2025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及安排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 (略) 重点研发计划

1.未来新兴产业领域一般项目;2.科技文化融合领域一般项目;3.农业农村领域一般项目;4.社会发展领域一般项目;5.对外合作领域项目,包括国际科技 (略) 际科技合作计划等。

(二) (略) 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1.面上项目;2.青年项目;3.杰出青年基金项目;4.前沿探索项目;5.实验室重点项目。

(三) (略) 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1.科技创新团队项目;2.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3.外国专家服务项目(指南不公开公布);4.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5.软科学研究项目。

(四) (略) 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1.上市企业培育项目;2.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指南要求。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保证项目申报及执行期内在职。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未来新兴产业领域一般项目、科技文化融合领域一般项目、农业农村领域一般项目、社会发展领域一般项目、对外合作领域项目、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不得出现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组成员姓名、依托单位名称、合作单位名称等),描述时可用“*”代替,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故意泄露相关信息,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三)限项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含定向委托项目)。

2.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除人才类(杰出青年、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以外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研项目为人才类的,可申报除人才类以外的其他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禁止同一项目同时申报多个不同类别科技发展计划,禁止同一个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

(四)诚信要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严禁转包、分包。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三、申报程序

通过“ (略) 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和具体申报指南的所有申报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续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一)项目的申报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

**日9:00至**日17:00

伦理审查批件集中办理时间:

**日9:00至**日17:00

(二)所有项目在申报时无须提交查新报告。拟立 (略) 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统一查新

(三)项 (略) 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并经逐级审核后,生成电子申报材料(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申请书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四)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

2.本次受理的项目类别50万以上的项目承担单位应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填报系统时请填“是”)。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松岩、武敏(项目)/王卓(伦理)

联系方式:2101(项目)/2610(伦理)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伦理审批件

科研处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