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处理场环境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宁陕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处理场环境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宁陕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处理场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30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DFSH-*
项目名称:宁陕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处理场环境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处理场环境监测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环境监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在*方圆满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双方诚信、良好合作、合同条款价款无调整的基础上,*方可与*方再续签不超过二年的合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处理场环境监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处理场环境监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略) 上截图加盖公章),(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略)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305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 (略) 的C (略) ,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投标确认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 (略) 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 (略) (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名称: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陕县豪迈客运中心4楼
联系方式:0915-*
名称:陕西德丰 (略)
地址: (略) 汉 (略) 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家欢
电话:*
陕西德丰 (略)
2024年07月18日
宁陕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处理场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30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DFSH-*
项目名称:宁陕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处理场环境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处理场环境监测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环境监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在*方圆满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双方诚信、良好合作、合同条款价款无调整的基础上,*方可与*方再续签不超过二年的合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处理场环境监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县城垃圾处理场环境监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略) 上截图加盖公章),(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略)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305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 (略) 的C (略) ,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投标确认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 (略) 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 (略) (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名称: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陕县豪迈客运中心4楼
联系方式:0915-*
名称:陕西德丰 (略)
地址: (略) 汉 (略) 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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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德丰 (略)
2024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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