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河博望河治理工程——新圩一站拆除重建工程地质勘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马鞍山市博望区花津河博望河治理工程——新圩一站拆除重建工程地质勘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博望区花津河博望河治理工程——新圩一站拆除重建工程地质勘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马鞍山 (略)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WCG-MASHB-*
2、项目名称: (略) 博望区花津河博望河治理工程——新圩一站拆除重建工程地质勘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万元
5、最高限价:29万元
6、采购需求: (略) 博望区花津河博望河治理工程——新圩一站拆除重建工程地质勘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全部勘察成果报告。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供应商招 (略) /分公司,需提供书面证明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1.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马鞍山 (略) 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日17时30分(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2.1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须与代理机构联系人确定,未事先得到同意而自行发邮箱的不予认可,视同磋商文件获取不成功,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2.2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单位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注: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退还)
2.3电子邮箱及地点:*@*q.com,马鞍山 (略) (当涂县襄城 (略) 29号)
注: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成功,资料不予退还。
3、售价:免费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日14时00分- 14时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博望区博望镇永新路荣博佳苑8号楼一楼105开标室
4、供应商需要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接收现场递交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
五、开启
1、开启时间(开标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启地点(开标地点): (略) 博望区博望镇永新路荣博佳苑8号楼一楼104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 (略) 博望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博望区博望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博望区
联系人:徐斌 电话: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 (略)
地址:当涂县襄城 (略) 29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博望区花津河博望河治理工程——新圩一站拆除重建工程地质勘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马鞍山 (略)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WCG-MASHB-*
2、项目名称: (略) 博望区花津河博望河治理工程——新圩一站拆除重建工程地质勘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万元
5、最高限价:29万元
6、采购需求: (略) 博望区花津河博望河治理工程——新圩一站拆除重建工程地质勘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全部勘察成果报告。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供应商招 (略) /分公司,需提供书面证明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1.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马鞍山 (略) 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日17时30分(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2.1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须与代理机构联系人确定,未事先得到同意而自行发邮箱的不予认可,视同磋商文件获取不成功,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2.2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单位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注: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退还)
2.3电子邮箱及地点:*@*q.com,马鞍山 (略) (当涂县襄城 (略) 29号)
注: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成功,资料不予退还。
3、售价:免费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日14时00分- 14时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博望区博望镇永新路荣博佳苑8号楼一楼105开标室
4、供应商需要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接收现场递交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
五、开启
1、开启时间(开标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启地点(开标地点): (略) 博望区博望镇永新路荣博佳苑8号楼一楼104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 (略) 博望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3、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博望区博望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博望区
联系人:徐斌 电话: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 (略)
地址:当涂县襄城 (略) 29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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