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籽油以购竞销交易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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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籽油以购竞销交易招标公告


(略) 菜籽油

以购竞销交易公告

受 (略) 委托,成都农村产 (略) (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以购竞销轮换菜籽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基本信息

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菜籽油,数量3206.780吨,等级国标浸出二级(GB/T1536-2021),生产年限2022年,产地广西,存放地点为 (略) 青白江国家粮食储备库。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客户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菜籽油,数量3206.780吨,等级国标浸出二级及以上(GB/T1536-2021),生产年限2024年,产地国内,存放地点为 (略) 青白江国家粮食储备库。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客户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采购和销售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 (略) 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要求

1.数量:本次销售品种为菜籽油,数量3206.780吨。

2.包装规格:散油

3.质量标准:国标浸出二级(GB/T1536-2021)

4.其他要求:①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和库点出库能力,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 (略) 场风险。②起报价格为买方到卖方库内自提价(含税),成交后卖方凭都农交所《出库通知单》及买方提交的有效派车单负责散装装车。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罐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结算数量以卖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买方不得拒绝清罐提货。③付款结算方式:该批菜籽油成交后,先款后货;卖方按买方出库数量分批次结算货款;如卖方罐内菜籽油出现损耗,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货款买方按该合同交易价格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④如买方发生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违约导致卖方另行销售造成的全部损失)。⑤买方应严格遵守《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30354-2013),且提供《食品安全与质量承诺书》;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和容器运输,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到库提货的,买方需提供运输单位车辆最近三次承运记录文件,如需清罐的,买方还需提供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清罐证明、清罐照片等文件。

5.销售出库期限:出库期截止到**日。

6.货款期: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日,

7.出库费:本次交易无出库费。

三、本次采购要求

1.采购数量:本次采购品种为菜籽油,数量3206.780吨

2.包装规格:散油

3.质量标准:(1)菜油入库时,卖方提供该批菜籽油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上需有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加热试验、含皂量、溶剂残留、黄曲霉毒素B1、总砷、铅等项目,但不限于以上提到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买方对到库菜籽油质量进行初检,初检合格后入库。(2)其他质量指标要求:①入库菜籽油必须是2024年加工生产的新油,卖方提供2024年加工生产新油证明,符合(GB/T1536-2021)国标浸出二级及以上质量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脂肪酸组成符合国家标准。酸价≤1.60mg/g、过氧化值≤0.076g/100g、杂质≤0.05%、水分及挥发物≤0.15%,溶剂残留≤20mg/kg,色泽、气味滋味指标按标的清单表中的标准执行,以上任何一项指标超标均拒收。②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油色不得变深;铅(限量以Pb计)≤0.1mg/kg、总砷(限量以As计)≤0.1mg/kg、黄曲霉毒素B1限量≤10ug/kg。③入库后综合扦样检测,以买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质量检验结果为准。以上任何一项指标超标均拒收,拒收菜油由卖方自行处理,且卖方需于10日内补足质量达标的菜籽油,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检斤方式:计量结果以买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卖方可派人监磅。

5.付款方式:该批菜籽油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分批次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经买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质量检验合格,且卖方开具有效增值税发票给买方后,办理结算支付。

6.入库费:本次交易无入库费。

7.采购入库期限:截止到2024年 11 月 24 日。

8.其他要求:①采购价格为货到买方指定罐前价(含税,到库入罐前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负责将该批散装菜籽油送货到买方指定罐前。②如卖方发生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另行采购造成的全部损失)。③卖方应严格遵守《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30354-2013),且提供《食品安全与质量承诺书》;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和容器运输,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送货入库的,卖方需提供运输单位车辆最近三次承运记录文件,如需清罐的,卖方还需提供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清罐证明、清罐照片等文件。

联系人:周经理,联系电话:*

四、交易价格:本次采购价格(固定价)为 8860.00 元/吨(到罐前价),销售价格在竞价交易后网上公布。

五、本次轮换方式及实施时间:先出后入;实施时间:到**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轮空期不超过3个月(以出库当月委托方关账日开始计算)。

六、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日14:29:3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日14:30:00开始;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愿报名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七、报名须知

(一)完成成都农交所资阳所粮食交易账号注册并成功

1.材料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账号注册授权书》(加盖公章)。

2.账号注册:登录成都农交所官网http://**:18080/注册(交易账号、密码等为交易方单位的资格凭证,属于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

(二)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报名”冻结保证金,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菜籽油750元/吨的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50元/吨,履约保证金700元/吨。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汇款注明汇款单位名称和账号,备注写明汇款用途。

(三)粮食(含食用油)交易价款

采购价款:本项目成交后120天内,采购标的买方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或分批次转入成都农交所指定账户,成都农交所凭《入库验收确认单》向采购标的卖方划转交易价款。

销售价款:本项目成交后 50 天内,销售标的买方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或分批次转入成都农交所指定账户,成都农交所凭《出库验收确认单》向销售标的卖方划转交易价款。

八、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以30秒为一个交易周期,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并按20元/吨的价阶递增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报价方为成交方。

九、经协商,交易成交后,由成交方按交易标的总金额的1.6‰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有违约,将扣除本次采购和销售保证金各750元/吨。(采购或销售违约的,均将扣除全部保证金750*2=1500元/吨),并承担违约造成的其他全部损失。

十一、其他未列明事项按成都农交所《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准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http://**:18080/,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交易系统。

参与交易的客户一旦缴纳保证金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本项目货物质量、公告要求、标的清单、质检报告、交易细则的完全认可,如有违反,客户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28-*。

联系地点: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300号财智中心2栋B座1楼。

成都农村产 (略)

**日



(略) 菜籽油

以购竞销交易公告

受 (略) 委托,成都农村产 (略) (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以购竞销轮换菜籽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基本信息

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菜籽油,数量3206.780吨,等级国标浸出二级(GB/T1536-2021),生产年限2022年,产地广西,存放地点为 (略) 青白江国家粮食储备库。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客户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菜籽油,数量3206.780吨,等级国标浸出二级及以上(GB/T1536-2021),生产年限2024年,产地国内,存放地点为 (略) 青白江国家粮食储备库。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客户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采购和销售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 (略) 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要求

1.数量:本次销售品种为菜籽油,数量3206.780吨。

2.包装规格:散油

3.质量标准:国标浸出二级(GB/T1536-2021)

4.其他要求:①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和库点出库能力,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 (略) 场风险。②起报价格为买方到卖方库内自提价(含税),成交后卖方凭都农交所《出库通知单》及买方提交的有效派车单负责散装装车。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罐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结算数量以卖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买方不得拒绝清罐提货。③付款结算方式:该批菜籽油成交后,先款后货;卖方按买方出库数量分批次结算货款;如卖方罐内菜籽油出现损耗,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货款买方按该合同交易价格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④如买方发生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违约导致卖方另行销售造成的全部损失)。⑤买方应严格遵守《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30354-2013),且提供《食品安全与质量承诺书》;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和容器运输,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到库提货的,买方需提供运输单位车辆最近三次承运记录文件,如需清罐的,买方还需提供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清罐证明、清罐照片等文件。

5.销售出库期限:出库期截止到**日。

6.货款期: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日,

7.出库费:本次交易无出库费。

三、本次采购要求

1.采购数量:本次采购品种为菜籽油,数量3206.780吨

2.包装规格:散油

3.质量标准:(1)菜油入库时,卖方提供该批菜籽油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上需有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加热试验、含皂量、溶剂残留、黄曲霉毒素B1、总砷、铅等项目,但不限于以上提到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买方对到库菜籽油质量进行初检,初检合格后入库。(2)其他质量指标要求:①入库菜籽油必须是2024年加工生产的新油,卖方提供2024年加工生产新油证明,符合(GB/T1536-2021)国标浸出二级及以上质量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脂肪酸组成符合国家标准。酸价≤1.60mg/g、过氧化值≤0.076g/100g、杂质≤0.05%、水分及挥发物≤0.15%,溶剂残留≤20mg/kg,色泽、气味滋味指标按标的清单表中的标准执行,以上任何一项指标超标均拒收。②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油色不得变深;铅(限量以Pb计)≤0.1mg/kg、总砷(限量以As计)≤0.1mg/kg、黄曲霉毒素B1限量≤10ug/kg。③入库后综合扦样检测,以买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质量检验结果为准。以上任何一项指标超标均拒收,拒收菜油由卖方自行处理,且卖方需于10日内补足质量达标的菜籽油,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检斤方式:计量结果以买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卖方可派人监磅。

5.付款方式:该批菜籽油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分批次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经买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质量检验合格,且卖方开具有效增值税发票给买方后,办理结算支付。

6.入库费:本次交易无入库费。

7.采购入库期限:截止到2024年 11 月 24 日。

8.其他要求:①采购价格为货到买方指定罐前价(含税,到库入罐前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负责将该批散装菜籽油送货到买方指定罐前。②如卖方发生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另行采购造成的全部损失)。③卖方应严格遵守《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30354-2013),且提供《食品安全与质量承诺书》;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和容器运输,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送货入库的,卖方需提供运输单位车辆最近三次承运记录文件,如需清罐的,卖方还需提供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清罐证明、清罐照片等文件。

联系人:周经理,联系电话:*

四、交易价格:本次采购价格(固定价)为 8860.00 元/吨(到罐前价),销售价格在竞价交易后网上公布。

五、本次轮换方式及实施时间:先出后入;实施时间:到**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轮空期不超过3个月(以出库当月委托方关账日开始计算)。

六、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日14:29:3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日14:30:00开始;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愿报名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七、报名须知

(一)完成成都农交所资阳所粮食交易账号注册并成功

1.材料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账号注册授权书》(加盖公章)。

2.账号注册:登录成都农交所官网http://**:18080/注册(交易账号、密码等为交易方单位的资格凭证,属于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

(二)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报名”冻结保证金,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菜籽油750元/吨的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50元/吨,履约保证金700元/吨。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汇款注明汇款单位名称和账号,备注写明汇款用途。

(三)粮食(含食用油)交易价款

采购价款:本项目成交后120天内,采购标的买方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或分批次转入成都农交所指定账户,成都农交所凭《入库验收确认单》向采购标的卖方划转交易价款。

销售价款:本项目成交后 50 天内,销售标的买方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或分批次转入成都农交所指定账户,成都农交所凭《出库验收确认单》向销售标的卖方划转交易价款。

八、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以30秒为一个交易周期,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并按20元/吨的价阶递增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报价方为成交方。

九、经协商,交易成交后,由成交方按交易标的总金额的1.6‰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有违约,将扣除本次采购和销售保证金各750元/吨。(采购或销售违约的,均将扣除全部保证金750*2=1500元/吨),并承担违约造成的其他全部损失。

十一、其他未列明事项按成都农交所《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准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http://**:18080/,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交易系统。

参与交易的客户一旦缴纳保证金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本项目货物质量、公告要求、标的清单、质检报告、交易细则的完全认可,如有违反,客户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28-*。

联系地点: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300号财智中心2栋B座1楼。

成都农村产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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