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无人机、无人机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无人机、无人机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无人机、无人机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 (略) (略) 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无人机、无人机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号
2.采购项目: (略) 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无人机、无人机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无人机、无人机场 | 1 | 项 | *元 |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报名时间:**日-**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格式自拟,体现项目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3.com)。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方式发送报名资料,未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9.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9.1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0.履约保证金:无。
▲11.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2.投标截止时间:**日14:30(北京时间)。
1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4.开标时间:**日14:3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 (略)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6.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17.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项目联系人:张 轶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李 群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绿谷大道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项目负责人:周美恒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质疑联系人:朱建丽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地址: (略)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纪委
联系人:张 波
监督投诉电话:0578-*
地址: (略) 绿谷大道8号
采购人: (略) 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 (略)
日期:**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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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无人机、无人机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 (略) (略) 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无人机、无人机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号
2.采购项目: (略) 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无人机、无人机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无人机、无人机场 | 1 | 项 | *元 |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报名时间:**日-**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格式自拟,体现项目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3.com)。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方式发送报名资料,未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9.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9.1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0.履约保证金:无。
▲11.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2.投标截止时间:**日14:30(北京时间)。
1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4.开标时间:**日14:3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 (略)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5室。
16.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17.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项目联系人:张 轶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李 群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绿谷大道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项目负责人:周美恒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质疑联系人:朱建丽 联系电话:0578-* 传真:0578-*
地址: (略) 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纪委
联系人:张 波
监督投诉电话:0578-*
地址: (略) 绿谷大道8号
采购人: (略) 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 (略)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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