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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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单位、部门:

(略) 教育委员会、 (略) 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 (略) 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二级单位、部门根据项目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晨光计划的资助对象是:30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 (略) 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2.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4个月。

3.经费额度: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

4.“晨光计划”在A类学校( (略) 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设立“艺术学”专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等。根据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在“艺术学”门类下设有本科专业的A类学校,可在限额外增加1项“艺术学”专项申报额度,同时在限额内也可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其他A类学校在限额内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 (略) 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新版《 (略)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请直接在本通知后的附件中下载。

2.申请书填写前请 (略) 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3.申请书中第八项内容“申请者承诺”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并亲笔签名。

4.本项目采取校内限额申报。

5.学校受理截止时间:**日11:00,请将纸质申请书(一式8份)及各单位、部门汇 (略) “晨光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份交 (略) , (略) 为单位盖章报送,同时上报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ttp://**。

6.若申报人数超过限额, (略) 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入围者 (略) 教育发展基金会)。

7. (略) 教育委 (略) 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三、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 (略) 联系。

联系人:邓红娟 联系电话:*

邮箱:*@*ttp://**

注:师大编制请关注师大主页通知。

附件:

附件1: (略)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略) 晨光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 (略) 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pdf

(略)

**日


各有关二级单位、部门:

(略) 教育委员会、 (略) 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 (略) 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二级单位、部门根据项目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晨光计划的资助对象是:30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 (略) 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2.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4个月。

3.经费额度: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

4.“晨光计划”在A类学校( (略) 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设立“艺术学”专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等。根据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在“艺术学”门类下设有本科专业的A类学校,可在限额外增加1项“艺术学”专项申报额度,同时在限额内也可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其他A类学校在限额内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 (略) 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新版《 (略)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请直接在本通知后的附件中下载。

2.申请书填写前请 (略) 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3.申请书中第八项内容“申请者承诺”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并亲笔签名。

4.本项目采取校内限额申报。

5.学校受理截止时间:**日11:00,请将纸质申请书(一式8份)及各单位、部门汇 (略) “晨光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份交 (略) , (略) 为单位盖章报送,同时上报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ttp://**。

6.若申报人数超过限额, (略) 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入围者 (略) 教育发展基金会)。

7. (略) 教育委 (略) 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三、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 (略) 联系。

联系人:邓红娟 联系电话:*

邮箱:*@*ttp://**

注:师大编制请关注师大主页通知。

附件:

附件1: (略)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略) 晨光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3: (略) 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pdf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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