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2024年乡村营销宣传提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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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2024年乡村营销宣传提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2024年乡村营销宣传提升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5: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立虹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继凯、*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虹旌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宋立虹、*
附件:
附件1 报名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2024年乡村营销宣传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虹旌【ZC】*-1

项目名称: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2024年乡村营销宣传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2024年乡村营销宣传提升项目(二次)

1项

*

*

4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2024年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方式:(1)现场购买:供应商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邮件购买:需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填写完整的信息,*@*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虹旌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银行账号:*

特别提示

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邮件购买的投标人购 (略) 账户汇入以上账户,(公对公转,不接受私人账户汇入以上账户),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招标文件费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民委员会      

地址: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        

联系方式:张继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虹旌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            

联系方式:宋立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立虹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2024年乡村营销宣传提升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5: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立虹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继凯、*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虹旌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宋立虹、*
附件:
附件1 报名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2024年乡村营销宣传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虹旌【ZC】*-1

项目名称: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2024年乡村营销宣传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2024年乡村营销宣传提升项目(二次)

1项

*

*

4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2024年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方式:(1)现场购买:供应商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邮件购买:需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填写完整的信息,*@*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4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虹旌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银行账号:*

特别提示

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邮件购买的投标人购 (略) 账户汇入以上账户,(公对公转,不接受私人账户汇入以上账户),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招标文件费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民委员会      

地址:闽侯县白沙镇大目溪村        

联系方式:张继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虹旌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金岩路56号A1栋4楼            

联系方式:宋立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立虹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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