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食堂用原材料及大宗物资供应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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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食堂用原材料及大宗物资供应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实验中学滨海学校食堂用原材料及大宗物资供应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实验中学滨海学校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412
开标时间 **日 10:30
开标地点 天津 (略) 第一评标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2-*-8003
采购单位 (略) 实验中学滨海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滨海新区塘沽北塘街黄港欣荣道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宋老师 022-*-1505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4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2-*-8003

项目概况

(略) 实验中学滨海学校食堂用原材料及大宗物资供应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41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gp-2024-ZC-079

项目名称: (略) 实验中学滨海学校食堂用原材料及大宗物资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实验中学滨海学校采购食堂用原材料及大宗物资供应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交2024年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三)投标截止日前3年无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标准执行)、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493号)规定执行)的书面声明。(四)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食品经营项目须满足本项目需求。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任意批次《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一份,提供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412

方式:投标人可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获取招标文件,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第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实验中学滨海学校     

地址: (略) 滨海新区塘沽北塘街黄港欣荣道80号        

联系方式:宋老师 022-*-1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412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22-*-800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实验中学滨海学校食堂用原材料及大宗物资供应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实验中学滨海学校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412
开标时间 **日 10:30
开标地点 天津 (略) 第一评标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2-*-8003
采购单位 (略) 实验中学滨海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滨海新区塘沽北塘街黄港欣荣道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宋老师 022-*-1505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4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2-*-8003

项目概况

(略) 实验中学滨海学校食堂用原材料及大宗物资供应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41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gp-2024-ZC-079

项目名称: (略) 实验中学滨海学校食堂用原材料及大宗物资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实验中学滨海学校采购食堂用原材料及大宗物资供应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交2024年至投标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三)投标截止日前3年无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标准执行)、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493号)规定执行)的书面声明。(四)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食品经营项目须满足本项目需求。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任意批次《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一份,提供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412

方式:投标人可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获取招标文件,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第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实验中学滨海学校     

地址: (略) 滨海新区塘沽北塘街黄港欣荣道80号        

联系方式:宋老师 022-*-1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商务中心412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22-*-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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