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江苏空管分局2024年-2025年UPS质保维护项目询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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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江苏空管分局2024年-2025年UPS质保维护项目询比价公告

(略) (略) 受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江苏分局委托,对民航江苏空管分局2024年-2025年UPS质保维护项目采购进行询比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一式*份),并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

1、项目编号:ZZ*

2、项目名称:民航江苏空管分局2024年-2025年UPS质保维护项目

项目预算:2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9万元人民币(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3.3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3.7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日至**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地点:登录e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

4.3.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e交易平台(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磋商文件。

(2)平台网址为:http://**。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磋商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6)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4、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服务费。

5、询比价保证金

6、响应文件编制与提交

6.1 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价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对询比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含报价申请及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询比价采购报价表、技术规格偏离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2 报价应包括货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即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7、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份(正本一份,副本*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8、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3号开标室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日上午9: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上午9:30

供应商应当在询比价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装订完整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江苏分局

地 址: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内翔鹰三路15号

联系方式:薛全琪 *

9.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2室

联系方式:徐浏东 025-*

电子邮箱:*@*cec.cn

9.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浏东

电 话:025-*

10、评审与成交标准:

10.1 询比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0.2 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确定总报价最低、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最优的为成交供应商。如遇总报价最低且相同的情形,推荐货物质量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11、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2、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13、本项目在e交易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公告。

14、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费率(最低6000元)计算,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略) (略) 受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江苏分局委托,对民航江苏空管分局2024年-2025年UPS质保维护项目采购进行询比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一式*份),并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

1、项目编号:ZZ*

2、项目名称:民航江苏空管分局2024年-2025年UPS质保维护项目

项目预算:2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9万元人民币(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3.3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3.7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日至**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地点:登录e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

4.3.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e交易平台(http://**)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磋商文件。

(2)平台网址为:http://**。下载者首次登*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磋商文件服务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6)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4、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服务费。

5、询比价保证金

6、响应文件编制与提交

6.1 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价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对询比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含报价申请及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询比价采购报价表、技术规格偏离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2 报价应包括货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即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7、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份(正本一份,副本*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8、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3号开标室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日上午9: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上午9:30

供应商应当在询比价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装订完整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江苏分局

地 址: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内翔鹰三路15号

联系方式:薛全琪 *

9.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2室

联系方式:徐浏东 025-*

电子邮箱:*@*cec.cn

9.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浏东

电 话:025-*

10、评审与成交标准:

10.1 询比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0.2 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确定总报价最低、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最优的为成交供应商。如遇总报价最低且相同的情形,推荐货物质量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11、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2、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13、本项目在e交易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公告。

14、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费率(最低6000元)计算,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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