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学校债权债务公告的公告嘉兴市南湖区紫微星成人教育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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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办学校债权债务公告的公告嘉兴市南湖区紫微星成人教育培训学校

根据《浙江省民办学校财务清算办法》, (略) 南湖区紫微星成人教育培训学校决定终止办学,组织开展清算,并于2024年5月14日在《中国商报》刊登了办学许可第一次债权债务公告。 (略) 南湖区紫微星成人教育培训学校第二次债权债务公告予以公告。具体内容下:

债权债务公告

(略) 南湖区紫微星成人教育培训学校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申报联系人:韩振宏 联系地址: (略) 南 (略) 56号、60号清算组电话:* 邮箱:*@*q.com

(略) 南湖区紫微星成人教育培训学校

2024年7月24日

根据《浙江省民办学校财务清算办法》, (略) 南湖区紫微星成人教育培训学校决定终止办学,组织开展清算,并于2024年5月14日在《中国商报》刊登了办学许可第一次债权债务公告。 (略) 南湖区紫微星成人教育培训学校第二次债权债务公告予以公告。具体内容下:

债权债务公告

(略) 南湖区紫微星成人教育培训学校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决定注销,清算组已成立。望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申报联系人:韩振宏 联系地址: (略) 南 (略) 56号、60号清算组电话:* 邮箱:*@*q.com

(略) 南湖区紫微星成人教育培训学校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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