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2024年弥勒市电信大楼电梯更换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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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2024年弥勒市电信大楼电梯更换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略) 红河分公司20 (略) 电信大楼电梯更换项目(项目编号:YNDXBXG*),比选人为 (略) 红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 红河分公司20 (略) 电信大楼电梯更换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65万元(含税),以中选金额签订合同。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 (略) 电信大楼购置电梯2部,包括对旧电梯拆除、井道改造、新电梯供货以及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具体为:对旧电梯报废注销、包含原电梯拆卸、运输(至指定地点)、以及新电梯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获取相关主管部门(技监)使用许可证批准投入使用、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比选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选取1家中选单位,中选份额100%。

(3)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4)交货期: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电梯到货。

(5)工期:到货后12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6)质保期:验收交付后整机保修36个月,主要零部件(曳引机、钢丝绳、轿厢、门系统、导向系统、对重系统、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保修60个月。

(7)项目实施地点: (略) 电信大楼。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含税单价限价为*元/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 (略) ,除上述资质证书外, (略) 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略) 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参选的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1.2参选人应提供至少一个**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是指电梯销售或安装),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65万元。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参选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对应速度≥1.75m/s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对应速度≥1.75m/s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参选人为代理商的,参选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对应速度≥1.75m/s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并提供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对应速度≥1.75m/s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扫描件。

2.1.4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电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函扫描件)。若为制造商参选,则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参选。

2.1.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08时30分-**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红河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天马路43号

邮 编:*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0873-*

电 子 邮 件:*@*89.cn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地 址: (略) 春波路999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越、于凤荣

电 话:*

电 子 邮 件:*@*89.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 (略)

本比选项目为 (略) 红河分公司20 (略) 电信大楼电梯更换项目(项目编号:YNDXBXG*),比选人为 (略) 红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略) 红河分公司20 (略) 电信大楼电梯更换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65万元(含税),以中选金额签订合同。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 (略) 电信大楼购置电梯2部,包括对旧电梯拆除、井道改造、新电梯供货以及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具体为:对旧电梯报废注销、包含原电梯拆卸、运输(至指定地点)、以及新电梯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获取相关主管部门(技监)使用许可证批准投入使用、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比选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选取1家中选单位,中选份额100%。

(3)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4)交货期: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电梯到货。

(5)工期:到货后12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6)质保期:验收交付后整机保修36个月,主要零部件(曳引机、钢丝绳、轿厢、门系统、导向系统、对重系统、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保修60个月。

(7)项目实施地点: (略) 电信大楼。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含税单价限价为*元/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 (略) ,除上述资质证书外, (略) 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略) 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参选的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1.2参选人应提供至少一个**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是指电梯销售或安装),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65万元。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参选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对应速度≥1.75m/s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对应速度≥1.75m/s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参选人为代理商的,参选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对应速度≥1.75m/s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并提供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对应速度≥1.75m/s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扫描件。

2.1.4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电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函扫描件)。若为制造商参选,则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参选。

2.1.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08时30分-**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红河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天马路43号

邮 编:*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0873-*

电 子 邮 件:*@*89.cn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地 址: (略) 春波路999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越、于凤荣

电 话:*

电 子 邮 件:*@*89.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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