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深燃LNG应急储备站》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现状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铅山深燃LNG应急储备站》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现状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铅山深燃LNG应急储备站》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现状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IE*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铅 (略) | ||
项目概况: |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或单元提出安全补偿以及补救措施,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略) 对铅山深燃LNG应急储备站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专项安评》,现需公开采购1家持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我司LNG应急储备站进行安全现状评估及重大危险源专项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 ||
公告名称: | 《铅山深燃LNG应急储备站》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现状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景德 (略) | ||
交货期(天): | 45 | ||
交货期说明: | 在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后,响应人应在低于45个日历日内提交LNG应急储备站安全现状评估报告一式四份(通过专家签字认可,并盖公章)、重大危险源专项评估报告一式四份(通过专家签字认可,并盖公章)及word电子档资料。 | ||
招标/采购范围: | 响应人负责《铅山深燃LNG应急储备站》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现状评估报告的编制,符合《安全评价导则》及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达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标准、通过LNG应急储备站安全现状评估及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现状评估,并通过验收。 | ||
资格条件: | 1、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 2、响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响应人须是《2023年度江西省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机构备案》所公示的全省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机构名单内单位,评审专家需为《 (略) 建设管理协会燃气行业分会关于专家库成员名单的公示》内专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略) 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6、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 (略) (略) (略) (略) 成交项目、不接受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 (略) (略) (略) (略) 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7)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
联系人: | 曾思倩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名称: | 《铅山深燃LNG应急储备站》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现状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IE*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铅 (略) | ||
项目概况: |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未达到安全目标的系统或单元提出安全补偿以及补救措施,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略) 对铅山深燃LNG应急储备站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专项安评》,现需公开采购1家持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我司LNG应急储备站进行安全现状评估及重大危险源专项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 ||
公告名称: | 《铅山深燃LNG应急储备站》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现状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景德 (略) | ||
交货期(天): | 45 | ||
交货期说明: | 在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后,响应人应在低于45个日历日内提交LNG应急储备站安全现状评估报告一式四份(通过专家签字认可,并盖公章)、重大危险源专项评估报告一式四份(通过专家签字认可,并盖公章)及word电子档资料。 | ||
招标/采购范围: | 响应人负责《铅山深燃LNG应急储备站》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及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现状评估报告的编制,符合《安全评价导则》及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达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标准、通过LNG应急储备站安全现状评估及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现状评估,并通过验收。 | ||
资格条件: | 1、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 2、响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响应人须是《2023年度江西省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机构备案》所公示的全省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机构名单内单位,评审专家需为《 (略) 建设管理协会燃气行业分会关于专家库成员名单的公示》内专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略) 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6、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 (略) (略) (略) (略) 成交项目、不接受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 (略) (略) (略) (略) 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7)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
联系人: | 曾思倩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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