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厅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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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厅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略) 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待定

  合同履行期限:**日至**日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 (略) 级政府,或实行垂直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二)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外包、分包,提供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供应商需具备经过相关部门认证的检测场所或者有固定服务检测机构(以官方证明和协议为准),能确保供应食材全部经过安全检测;

  5.投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安全保密规定,严禁泄露采购人信息,如人员、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等敏感信息。如出现违约,并造成后果的,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退役军人事务厅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电话0431-*进行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址: (略) 南关区东蔚山路1968号

  联系人:侯冬

  联系方式:0431-*

   (略) 退役军人事务厅

  **日

 

  一、项目概况

   (略) 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待定

  合同履行期限:**日至**日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 (略) 级政府,或实行垂直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二)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外包、分包,提供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供应商需具备经过相关部门认证的检测场所或者有固定服务检测机构(以官方证明和协议为准),能确保供应食材全部经过安全检测;

  5.投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安全保密规定,严禁泄露采购人信息,如人员、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等敏感信息。如出现违约,并造成后果的,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退役军人事务厅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电话0431-*进行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址: (略) 南关区东蔚山路1968号

  联系人:侯冬

  联系方式:0431-*

   (略) 退役军人事务厅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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