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禁毒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第二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吴忠市公安局禁毒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第二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禁毒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第二批)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档案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5日 15:1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8月0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吴忠)( (略) 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 (略) 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吴忠)( (略) 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 (略) 内) | ||
预算金额 | ¥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建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3-*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利通区迎宾大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泽 0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天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 (略) 内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建浩 0953-*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公安局.pdf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禁毒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第二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SJ-NZC-W*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禁毒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略) 公安局禁毒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第二批) | 1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88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8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投标人具备数字化加工实施能力,且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级或以上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或在自治区保密局备案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至 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吴忠)( (略) 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 (略) 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吴忠)( (略) 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 (略) 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利通区迎宾大街
联系方式:马泽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 (略)
地 址: (略) 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 (略) 内
联系方式:孙建浩 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建浩
电 话: 095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禁毒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第二批)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档案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5日 15:1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8月0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吴忠)( (略) 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 (略) 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吴忠)( (略) 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 (略) 内) | ||
预算金额 | ¥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建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3-*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利通区迎宾大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泽 0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天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 (略) 内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建浩 0953-*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公安局.pdf |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禁毒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第二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SJ-NZC-W*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禁毒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第二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略) 公安局禁毒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第二批) | 1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88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8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 (略) (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投标人具备数字化加工实施能力,且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级或以上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或在自治区保密局备案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至 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吴忠)( (略) 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 (略) 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吴忠)( (略) 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 (略) 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利通区迎宾大街
联系方式:马泽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 (略)
地 址: (略) 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 (略) 内
联系方式:孙建浩 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建浩
电 话: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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