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关于选聘律所开展诉讼案件代理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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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关于选聘律所开展诉讼案件代理工作的公告

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关于选聘律所开展诉讼案件代理工作的公告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近期计划开展法律诉讼工作,现需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具体如下:

一、案件概况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涉及标的额约90万元);

(二)相关工作内容:开展法律纠纷工作包括一审、二审、执行阶段;

(三)案件情况说明:对方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到期归还租

赁房屋,严重损害我局合法权益,为维护我局合法权益,拟 (略) 违约责任;

(四)参考《 (略) 律师服务收费指引》规定,项目预算为8万元以内(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采购人: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三)服务时间:2024年8月(具体以诉讼程序时间为准);

(四)采购方式:公开报名;

(五)服务地点: (略) 洋浦经济开发区。

三、采购需求

通过诉 (略) 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办理交办的相关法律事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执行阶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参选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备相应法律从业资质,包含律师事务所从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三)提供在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四)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评选文件内容

(一)律所情况介绍;

(二)参选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及简介;

(三)参选单位经营、信用状况及承诺函;

(四)参选单位业绩介绍、律师服务团队介绍、报价方案(一审、二审和执行全程费用);

(五)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之前的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参选单位的查询打印结果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应提供的资质材料。

以上材料提交盖章复印件,提交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注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案法律代理服务项目报名资料”,每页加盖公章,报名资料须装袋密封,加盖密封章;不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七、评标办法

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成立评选小组,采用综合评选法确定本项目参选单位,对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围绕项目资质、报价、方案、业绩等进行评分,最终根据评比综合总分最高的参选单位确定为合作方。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评选文件递交方式、时间及联系方式

评选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投递、邮寄。

现场投递及邮寄地址: (略) 洋浦经济开发区沙地路

10号综治大楼303室,邮编:*。

评选文件递交时间为:**日至**日17:30,逾时不予接收。

评选结果公布时间为:**日。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日


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关于选聘律所开展诉讼案件代理工作的公告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近期计划开展法律诉讼工作,现需选聘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具体如下:

一、案件概况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涉及标的额约90万元);

(二)相关工作内容:开展法律纠纷工作包括一审、二审、执行阶段;

(三)案件情况说明:对方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到期归还租

赁房屋,严重损害我局合法权益,为维护我局合法权益,拟 (略) 违约责任;

(四)参考《 (略) 律师服务收费指引》规定,项目预算为8万元以内(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采购人: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三)服务时间:2024年8月(具体以诉讼程序时间为准);

(四)采购方式:公开报名;

(五)服务地点: (略) 洋浦经济开发区。

三、采购需求

通过诉 (略) 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并办理交办的相关法律事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执行阶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参选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备相应法律从业资质,包含律师事务所从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三)提供在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四)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评选文件内容

(一)律所情况介绍;

(二)参选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及简介;

(三)参选单位经营、信用状况及承诺函;

(四)参选单位业绩介绍、律师服务团队介绍、报价方案(一审、二审和执行全程费用);

(五)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之前的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参选单位的查询打印结果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应提供的资质材料。

以上材料提交盖章复印件,提交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封面注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案法律代理服务项目报名资料”,每页加盖公章,报名资料须装袋密封,加盖密封章;不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七、评标办法

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成立评选小组,采用综合评选法确定本项目参选单位,对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围绕项目资质、报价、方案、业绩等进行评分,最终根据评比综合总分最高的参选单位确定为合作方。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评选文件递交方式、时间及联系方式

评选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投递、邮寄。

现场投递及邮寄地址: (略) 洋浦经济开发区沙地路

10号综治大楼303室,邮编:*。

评选文件递交时间为:**日至**日17:30,逾时不予接收。

评选结果公布时间为:**日。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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