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医院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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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医院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沈河区 公告时间 **日 12:17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2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东阳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东阳 *
附件:
附件1 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附件.pdf

   (略) (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采购需求公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项目编号:2024-JQ41-F40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东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东阳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

地点

最高限价(元)

1

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采购

通过定期对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进行清掏,避免因池体内污泥、杂质等的积累导致污水处理设备堵塞或损坏,保证污水站正常运行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天内完成指定池体的清掏并提交验收申请,提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略) 沈河区

*.00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项目名称: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
  • 项目编号:2024-JQ41-F4033
  • 项目概况:

1.采购需求明细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

地点

最高限价(元)

1

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采购

通过定期对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进行清掏,避免因池体内污泥、杂质等的积累导致污水处理设备堵塞或损坏,保证污水站正常运行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天内完成指定池体的清掏并提交验收申请,提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略) 沈河区

*.00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4.售后服务:(1) 供应商清掏完成后,池体侧壁应无明显污泥残留,池底板大面积外露,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要求,向发包方提供一般固废污泥处理环保台账和污泥环保转运联单。

(2) 供应商采取的清掏方式不限,达到发包方提出的完成标准即可。

(3)供应商应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天内完成指定池体的垃圾清掏。

(4)供应商在池体清掏过程中,如需增加临时跨水装置等,应按照污水站运营方要求执行。

(5)供应商应负责池体清掏后的垃圾清运工作。

(6)在池体清掏过程中,污水站排水管线等若出现损坏,供应商需提供维修或赔偿。

(7)供应商应对整个清掏过程的安全负责,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与发包方无关。

5.付款及结算方式:本项目不预付合同款。供应商提供图片佐证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在30日内办理结算手续并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

6.保密要求:供应商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如违反以下条款,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因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接受发包方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的供应商所属员工发生失密泄密的,由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

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制度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设置保密部门,配合保密人员,开展保密培训,严格约束所属员工行为,接受和配合发包方或军方采购管理部门、采购机构组织开展的保密指导和监督检查。

未经发包方或军方有权单位许可,不以摘抄、复制、告知、公布、出版、传递、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组织和人员知悉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发包方提供的或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获悉的所有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发包方明确表示无需保密的信息除外。

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包括以手写、打印、软件、磁盘、光盘、胶片、图片、音视频或其他可读取方式记载的数据信息和文档资料,实行专人管理、专室专柜存放、定期审核销毁,不擅自复制留存。

不在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不通过普通电话、传真、快递等非保密渠道传递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

不将本采购项目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作为企业业绩进行公开宣传。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继续承担与合同履行期间相同的保密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前,供应商已知悉合同履行过程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及其成本,无须发包方另外支付保密相关费用。

7.专利及知识产权要求:供应商应当保证发包方在使用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指控,对此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发包方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踏勘要求:本项目需要踏勘,踏勘函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涉及污水井清掏、疏通,污水池清理,清洁服务(保洁服务等技术服务)。

  • 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没有意见的无须发送邮件,等待后续的采购公告报名即可),邮箱:*@*63.com

我部反馈给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要求如下: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序号1-8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6M以内,不接受压缩包),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建议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参数建议表电子版(保持原始格式),格式详见附件;

8.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 公示期限:

**日8:00时至**日17:00时(北京时间)

  • 意见反馈方式:

招标人: (略)

联系人:黄助理

电 话:024-*

地 址: (略)

邮政编码:*

邮箱:*@*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东阳、于洪飞

代理机构电话:*

**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沈河区 公告时间 **日 12:17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2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东阳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东阳 *
附件:
附件1 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附件.pdf

   (略) (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采购需求公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项目编号:2024-JQ41-F40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东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东阳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

地点

最高限价(元)

1

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采购

通过定期对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进行清掏,避免因池体内污泥、杂质等的积累导致污水处理设备堵塞或损坏,保证污水站正常运行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天内完成指定池体的清掏并提交验收申请,提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略) 沈河区

*.00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项目名称: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
  • 项目编号:2024-JQ41-F4033
  • 项目概况:

1.采购需求明细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

地点

最高限价(元)

1

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清掏服务采购

通过定期对污水站生化系统池体进行清掏,避免因池体内污泥、杂质等的积累导致污水处理设备堵塞或损坏,保证污水站正常运行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天内完成指定池体的清掏并提交验收申请,提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略) 沈河区

*.00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4.售后服务:(1) 供应商清掏完成后,池体侧壁应无明显污泥残留,池底板大面积外露,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要求,向发包方提供一般固废污泥处理环保台账和污泥环保转运联单。

(2) 供应商采取的清掏方式不限,达到发包方提出的完成标准即可。

(3)供应商应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天内完成指定池体的垃圾清掏。

(4)供应商在池体清掏过程中,如需增加临时跨水装置等,应按照污水站运营方要求执行。

(5)供应商应负责池体清掏后的垃圾清运工作。

(6)在池体清掏过程中,污水站排水管线等若出现损坏,供应商需提供维修或赔偿。

(7)供应商应对整个清掏过程的安全负责,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与发包方无关。

5.付款及结算方式:本项目不预付合同款。供应商提供图片佐证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在30日内办理结算手续并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

6.保密要求:供应商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如违反以下条款,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因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接受发包方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的供应商所属员工发生失密泄密的,由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

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制度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设置保密部门,配合保密人员,开展保密培训,严格约束所属员工行为,接受和配合发包方或军方采购管理部门、采购机构组织开展的保密指导和监督检查。

未经发包方或军方有权单位许可,不以摘抄、复制、告知、公布、出版、传递、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组织和人员知悉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发包方提供的或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获悉的所有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发包方明确表示无需保密的信息除外。

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包括以手写、打印、软件、磁盘、光盘、胶片、图片、音视频或其他可读取方式记载的数据信息和文档资料,实行专人管理、专室专柜存放、定期审核销毁,不擅自复制留存。

不在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不通过普通电话、传真、快递等非保密渠道传递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

不将本采购项目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作为企业业绩进行公开宣传。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继续承担与合同履行期间相同的保密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前,供应商已知悉合同履行过程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及其成本,无须发包方另外支付保密相关费用。

7.专利及知识产权要求:供应商应当保证发包方在使用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指控,对此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发包方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踏勘要求:本项目需要踏勘,踏勘函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内容);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涉及污水井清掏、疏通,污水池清理,清洁服务(保洁服务等技术服务)。

  • 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没有意见的无须发送邮件,等待后续的采购公告报名即可),邮箱:*@*63.com

我部反馈给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要求如下: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序号1-8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6M以内,不接受压缩包),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建议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参数建议表电子版(保持原始格式),格式详见附件;

8.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 公示期限:

**日8:00时至**日17:00时(北京时间)

  • 意见反馈方式:

招标人: (略)

联系人:黄助理

电 话:024-*

地 址: (略)

邮政编码:*

邮箱:*@*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东阳、于洪飞

代理机构电话:*

**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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