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电子设备维护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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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电子设备维护服务采购公告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电子设备维护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19:31:42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联合产 (略) 电子设备维护服务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联合产 (略) 电子设备维护服务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 购 人:黑龙江联合产 (略)

1.4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6采购预算:54000元/年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注:本项目无需意向供应商办理CA锁。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由成交单位指派1人提供驻场服务,服务时间为每周5天*8小时。负责集团及联交所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服务器、网络设备、电话设备、音视频系统、监控系统等)的维护、故障检测及维修,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等软件的安装调试,考勤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维护等),服务器数据备份等工作,满足集团及联交所日常办公需要。

2.2服务期:服务期为三年(合同期限为1+1+1年),成交后签订第一年度服务合同,合同到期前2个月内,依照服务质量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2.3服务地点: (略)

2.4付款方式:在中标单位提供服务后,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服务费(付款前须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2.5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不少于4项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或电子设备服务的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3)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具备提供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日9:00至**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 (略) 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 (略) 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元(大写:*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日17:00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7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7.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日9:00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日9:00

7.3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q.com

7.4证明材料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减价)

9.2减价幅度:200元

9.3自由竞价时间:**日14:00至**日15:00

9.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9.5报价说明:本项目起始价54000元。

9.6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0.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可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联合产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赵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龙江联合产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新版).docx


信息来源http://**
,黑龙江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电子设备维护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19:31:42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联合产 (略) 电子设备维护服务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联合产 (略) 电子设备维护服务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 购 人:黑龙江联合产 (略)

1.4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6采购预算:54000元/年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注:本项目无需意向供应商办理CA锁。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由成交单位指派1人提供驻场服务,服务时间为每周5天*8小时。负责集团及联交所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服务器、网络设备、电话设备、音视频系统、监控系统等)的维护、故障检测及维修,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等软件的安装调试,考勤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维护等),服务器数据备份等工作,满足集团及联交所日常办公需要。

2.2服务期:服务期为三年(合同期限为1+1+1年),成交后签订第一年度服务合同,合同到期前2个月内,依照服务质量确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2.3服务地点: (略)

2.4付款方式:在中标单位提供服务后,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服务费(付款前须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2.5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不少于4项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或电子设备服务的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3)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具备提供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日9:00至**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 (略) 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 (略) 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元(大写:*仟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日17:00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7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7.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日9:00

7.2证明材料审核时间:**日9:00

7.3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q.com

7.4证明材料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减价)

9.2减价幅度:200元

9.3自由竞价时间:**日14:00至**日15:00

9.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9.5报价说明:本项目起始价54000元。

9.6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0.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可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联合产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赵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龙江联合产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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