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第五中学校2024年秋期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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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第五中学校2024年秋期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垫江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参照《垫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廉政风险,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对我校食堂鲜猪肉及制品、蔬菜、副食、面条等原材料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各生产厂商、经销商、代理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1、新鲜蔬菜类(3家);2、干货、调料等副食类(2家);
3、鲜猪肉类(3家) 4、面条(1家)。
特别说明:如果县上要对部分大宗物品统一配送与学校招标物品类别冲突的,遵从县上规定,本次相关的物品招标作废。比如:2024年9月1日开始,县上要对各学校统一配送鲜猪肉,那么本次鲜猪肉招标作废,遵从县上的统一配送。
二、招标时间:2024年8月2日上午
具体时间安排及流程:
1、8点30分至9点 现场报名,收取相关资料信息(超过9点不予接纳),为了阻止社会人员恶意扰乱招标会秩序,报名时每个参与投标者收取200元报名费(报名费不退还)
2、9点至9点40分 供货商资格审查。
3、9点40至10点供货商投标人名单公布,并收取保证金500元/每人。(如果未中标,当场退还保证金,中标者不退还保证金,作为今后供货的质量保证金。)
4、10点至10点20供货商填写投标数据。填写的表格由学校工作人员发放,供货商根据自己投标类别填写(结果必须要写大写),填写好后装入档案袋并密封,档案袋封面写明投标类别,如:新鲜蔬菜类。
5、10点20至10点40分 标的确定:学校工作人员当众启封询价资料,现场计算各类物品招标标的、公开标的。
6、10点40分至11点30分中标确认:学校工作人员现场计算供货商投标价格折扣率,与学校计算出的价格折扣率(标的)比较,最接近的投标供货商中标,并当场公布,打印。
三、现场报名地点:垫江第五中学校三问楼三楼行政会议室(大)
四、标的设置和计算:
对食堂大宗物品:新鲜蔬菜、鲜猪肉、干货副食各选几种量大的物品的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进行询价,根据批发价格数额和零售价格数额计算价格折扣率,计算出的结果即为标的(以百分比计数,保留三位小数)。供货商提供的价格折扣率最接近我校计算出的价格折扣率者即为中标者。
五、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征信,参加投标者须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复印件等。
2、投标人必须在垫江县域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如相关配送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
3、须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服务期限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该负责人负责与供货单位的具体业务联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健康合格证明项目委派信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注意:投标人需准备的资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作为审核用,复印件作资料收集用。
1、工商营业执照 2、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3、健康证 4、法人委托书(法人本人来的不需要) 5、征信证明 6、银行流水证明
六、供货期限及质量保证
供货期限2024年9月1日—2025年1月31日,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双方没有异议,继续执行合同,一个月内如果发现不是采购合同上的供货商供货或者供货商供货质量达不到学校食堂要求,提供劣质货品,立即终止合同,停止供货商的供货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供货商自己承担。
七、学校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供货商所供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等应符合国家最新相关规定,不得提供转基因或利用转基因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具体要求为:
1、采购的蔬菜为净菜。叶菜类必须保证颜色鲜艳,无黄叶、无腐烂、无虫斑;瓜类蔬菜色泽光亮,外形完整无破裂,无发酸发霉;根茎类蔬菜外观新嫩,外形完整不发芽,无霉斑变质。所购蔬菜尽量选购县内时令蔬菜;
2、干鲜、调料类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者以SC开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包装,符合产品标注标识规定,每批次商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
3、鲜肉类具备“两章”,均为本地采购的生猪,肉质为淡红色,外表干燥有光泽,不得采购冻猪肉。

特别说明:本公告与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相违背时,以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略) 垫江第五中学校
2024年7月28日

根据《垫江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参照《垫江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廉政风险,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对我校食堂鲜猪肉及制品、蔬菜、副食、面条等原材料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各生产厂商、经销商、代理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1、新鲜蔬菜类(3家);2、干货、调料等副食类(2家);
3、鲜猪肉类(3家) 4、面条(1家)。
特别说明:如果县上要对部分大宗物品统一配送与学校招标物品类别冲突的,遵从县上规定,本次相关的物品招标作废。比如:2024年9月1日开始,县上要对各学校统一配送鲜猪肉,那么本次鲜猪肉招标作废,遵从县上的统一配送。
二、招标时间:2024年8月2日上午
具体时间安排及流程:
1、8点30分至9点 现场报名,收取相关资料信息(超过9点不予接纳),为了阻止社会人员恶意扰乱招标会秩序,报名时每个参与投标者收取200元报名费(报名费不退还)
2、9点至9点40分 供货商资格审查。
3、9点40至10点供货商投标人名单公布,并收取保证金500元/每人。(如果未中标,当场退还保证金,中标者不退还保证金,作为今后供货的质量保证金。)
4、10点至10点20供货商填写投标数据。填写的表格由学校工作人员发放,供货商根据自己投标类别填写(结果必须要写大写),填写好后装入档案袋并密封,档案袋封面写明投标类别,如:新鲜蔬菜类。
5、10点20至10点40分 标的确定:学校工作人员当众启封询价资料,现场计算各类物品招标标的、公开标的。
6、10点40分至11点30分中标确认:学校工作人员现场计算供货商投标价格折扣率,与学校计算出的价格折扣率(标的)比较,最接近的投标供货商中标,并当场公布,打印。
三、现场报名地点:垫江第五中学校三问楼三楼行政会议室(大)
四、标的设置和计算:
对食堂大宗物品:新鲜蔬菜、鲜猪肉、干货副食各选几种量大的物品的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进行询价,根据批发价格数额和零售价格数额计算价格折扣率,计算出的结果即为标的(以百分比计数,保留三位小数)。供货商提供的价格折扣率最接近我校计算出的价格折扣率者即为中标者。
五、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征信,参加投标者须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复印件等。
2、投标人必须在垫江县域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如相关配送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
3、须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服务期限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该负责人负责与供货单位的具体业务联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健康合格证明项目委派信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注意:投标人需准备的资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作为审核用,复印件作资料收集用。
1、工商营业执照 2、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3、健康证 4、法人委托书(法人本人来的不需要) 5、征信证明 6、银行流水证明
六、供货期限及质量保证
供货期限2024年9月1日—2025年1月31日,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双方没有异议,继续执行合同,一个月内如果发现不是采购合同上的供货商供货或者供货商供货质量达不到学校食堂要求,提供劣质货品,立即终止合同,停止供货商的供货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供货商自己承担。
七、学校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供货商所供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等应符合国家最新相关规定,不得提供转基因或利用转基因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具体要求为:
1、采购的蔬菜为净菜。叶菜类必须保证颜色鲜艳,无黄叶、无腐烂、无虫斑;瓜类蔬菜色泽光亮,外形完整无破裂,无发酸发霉;根茎类蔬菜外观新嫩,外形完整不发芽,无霉斑变质。所购蔬菜尽量选购县内时令蔬菜;
2、干鲜、调料类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者以SC开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有包装,符合产品标注标识规定,每批次商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
3、鲜肉类具备“两章”,均为本地采购的生猪,肉质为淡红色,外表干燥有光泽,不得采购冻猪肉。

特别说明:本公告与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相违背时,以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略) 垫江第五中学校
202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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