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碳循环技术实训室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碳循环技术实训室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碳循环技术实训室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952,500
采购需求:
1 | 碳捕集-二氧化碳吸收与解吸工段 |
2 | 碳捕集-二氧化碳捕集工段 |
3 | 碳捕集-二氧化碳和氢气合成*醇工段 |
4 | 碳捕集-DCS中控 |
5 | 防爆开关(设备用) |
6 | 防爆开关(照明用) |
7 | 防爆照明 |
8 | 设备排风罩 |
9 | 气体报警器 |
10 | 设备防护栏 |
11 | 排风扇 |
12 | 高精度液体注射泵 |
13 | 小型离子溅射仪 |
14 | 超声波清洗机 |
15 | 防雨棚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后20天内,供方完成合同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13时00分至2024年08月0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沈阳国际设计谷创客咖啡一楼会议室,浑南 (略) 3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 (略)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176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沈阳国际设计谷6号楼307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3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薛春阳 尚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