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中心医院次氯酸钠消毒产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达州市中心医院次氯酸钠消毒产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次氯酸钠消毒产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5:2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5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8-*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通川区南岳庙街5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通川区新宁街56号2层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8-*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 |
次氯酸钠消毒产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3
项目名称:次氯酸钠消毒产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至少包含次氯酸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次氯酸钠);供应商为非制造厂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次氯酸钠);2、供应商自行运输货物的,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输货物的,须提供相关的委托协议,且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表或凭证。。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投诉受理单位: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8-*
联系地址: (略) 达川区通州大道58号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通川区南岳庙街56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通川区新宁街56号2层3号
联系方式:0818-*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18-*
四川 (略)
**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次氯酸钠消毒产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5:2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5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8-*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通川区南岳庙街5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通川区新宁街56号2层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8-*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 |
次氯酸钠消毒产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3
项目名称:次氯酸钠消毒产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至少包含次氯酸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次氯酸钠);供应商为非制造厂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次氯酸钠);2、供应商自行运输货物的,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输货物的,须提供相关的委托协议,且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表或凭证。。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投诉受理单位: (略) 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8-*
联系地址: (略) 达川区通州大道58号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通川区南岳庙街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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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通川区新宁街56号2层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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